2008年6月10日 星期二

古早人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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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人由唐山入墾溪湖初以建草寮避風雨,辛苦墾田,開墾初有成後,與陸續來溪之親堂鄉親,集居住一處,三五戶共成一個聚落,後被稱為庄頭,庄頭稱呼也由該處特色,代表被呼稱,成慣後則定成其名,如頂山寮、下山寮、山仔腳、崙仔頂等是指其地頭、位置而被稱呼定名,三塊厝、四塊厝、頂厝、下厝等以住戶特徵而定名。墾地漸漸形成墾民固定擁有地域後,已具備定居條件,因此將簡陋居所,改建竹材房屋,又因台灣多颱風,竹材房屋身輕容易被吹毀,為防範風害,住所四周插竹圍護屋,後發覺沼澤地有沈澱深層粘土,則以粘土做成土角,用土埆疊成較有防風功能之房屋,土埆厝優點是冬暖夏涼,但怕水害,被水浸潤後容易溶解而塌崩,曾於1959年八七水災本鎮僅存的土埆厝聚落中竹里全村土埆厝不堪大水浸蝕而崩塌是一例。土埆厝之缺點,後來改為固水圈建法,將房屋下沿築三尺左右的磚壁,防水水災。

有上記經驗,溪湖鎮人居住形體,隨時代、經濟、環境而漸漸改變。

如溪湖街仔,1920年代的店鋪,多數是竹管造,屋頂蓋茅草或鉛板之房屋。

店的門面,用組合活動式所謂「店窗」,「店窗」組立方式,門、窗每片可裝、卸,關門全部門、窗裝上時:如下圖








屋頂茅草可維持三、五年,如蓋稻草、甘蔗葉則必須每年重新更換,連該時代的市場也是竹管造的,到製糖會社設立後,帶動商業發達,中街漸漸蓋起二層樓房,1930年本鎮第一間歐式三層樓,首次由金財山金仔店主人黃超所蓋。

之後,市場遷移街尾,全街新建物都以隨時代、經濟建磚造二層樓,至光復後到目前全市區高樓、大廈林立已鄉村形成都市化,尤其是農村,傳統三合院已不多見,豪宅、樓屋成為農民新的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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