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3日 星期二

台灣四百年歷史辛酸錄(32):戲曲.民藝-太平洋戰爭(5)台灣日人遣返

台灣四百年歷史辛酸錄(32):戲 曲.民藝-太平洋戰爭(5)台灣日人遣返
原來鋪設船,成為復員運輸艦“Wakataka”(1947年)。 裝備被刪除,鑑定初升的太陽和船舶名稱的拼音寫。

復員運輸艦


原來鋪設船,成為復員運輸艦“Wakataka”(1947年)。 裝備被刪除,鑑定初升的太陽和船舶名稱的拼音寫。
復員運輸艦(Fukuinyu相關)是 太平洋終止後, 外資留在日本大陸用於返回到船上的東西。 它也被稱為復員運輸艦。 準確地說第二復員部 ,指被指定在特種運輸船/特種運輸船,一艘在總體上被認為是復員運輸船(船)或乾脆復員船。
摘要[ 編輯 ]
結束後戰亞洲各地和太平洋至約600萬人次以上的島嶼[1]軍事人員 , 文職僱員 ,和廣大市民都離開了,那些人日本回歸是問題的迫切需要。 使命遊輪 ,這是最好的命中率,但日本商船隊當時在戰爭期間徵用,因此沉沒幾乎被摧毀,在沉沒與之相關聯的任務, 日本帝國海軍 ,屬於除了船隻那些可能的導航一直是, 美國海軍從提供船自由 , LST也被調動起來每100艘。 您已刪除相對於舊艦艇的武器,它已被用於通過提供一個住宅區,臨時廁所的位置空缺的上甲板。 例如, C型護衛艦在捎帶的443個座位,是一個復員船在船上最大的航母大約5000人同時通過修改機庫“葛城”的情況下,被安置[2] 。
復員運輸1945年十月(1945年)開始,接下來的1946年 8月投入從(1946年)春峰。 然後逐步減少船舶數量1947年 (1947年),一直持續到夏天。 事故罐被丟在這種擱淺的使命,20號運輸艦,第116號運輸船,海防艦“國後島”,驅逐艦“神風”,有一個苦差事船“光了。”
許多軍艦出來的成品船的使命被拆毀。 通航驅逐艦 小血管以下是移除臨時設備,系泊存儲在諸如吳港,經過特殊儲存船頂

他語言 ,盟軍已經移交給。 少數而“宗谷”等,也即是在該國戰後使用情況。


台灣日本人移民村---------------------------------------------------------
賀田移民村[編輯]
1899年,賀田金三郎主導的賀田組為響應日本政府的「獎勵私營移民政策」,開始於日本本地招募前往台灣的移民。賀田組所主導的私營移民村設置,共從台灣總督府爭取了具備移民收容條件之開墾許可地共有38筆,實際招徠移民經營運作者則有9筆,而這些移民村大略設置於花蓮吳全城,並更名為賀田村(今壽豐鄉志學村)。而此移民村不但是台灣首座移民村,也是日本海外的首座移民村。
在提供耕地、農具及日俄戰爭前後的恐慌期內,首批賀田移民村共招農戶133戶,385人。不過因為移民村地處台灣東岸,屬於偏遠地區,加上私營不具公信力,不生產自給自足糧食,淪為糖業農工等因素,造成了部分移民死亡、轉業或歸國。總體來說,此階段移民村設置並不成功,雖然持續辦理,但一直沒有明顯聚落產生。
花東地區移民村[編輯]
1909年-1918年,為了加快移民試驗,台灣總督府開始積極介入移民措施,主管機關也從民政部殖產局林務課兼管改交由移民事業委員會專管,並在各移民地點設置移民指導所。1911年,面積10.8241平方公里(1116.5甲)的第一座官營吉野移民村於花蓮七腳川(今吉安鄉)設立。除了土地免費使用外,也提供三年的免費藥品補助。除此,還享有家屋建築費、農具花費、入院治療等費用的一半金額補助。而在以東部花蓮平原為主要目標的移民計劃,共引進了1700餘人的移民。之後,並陸續開發豐田村與林田村等兩移民村。進駐後,這些地名均更名為以移民者故鄉地名(多為四國、九州)為主,而此地名,二戰後多仍未更改,並沿用至現在。
1918年,總督府方面以移民實驗的已達成,官營移民無需繼續實施為由,停止花東地區官方移民村計劃。不過研究學者皆認為是效果未如預期下的不得已選擇。之後,轉為私營的花東移民開發於1917年-1924年繼續實行。合併後續官營之移民村,此期間共又開發了瑞穗移民村、末廣移民村等十數座、移民從數百人至千餘人的移民村。據估計,花東移民村的面積,共達150平方公里以上。[2]
雖然區分官營與私營,設立地點與年代又有差異,不過還是有其共同點。那就是移民村均由民營糖廠贊助、土地種植蔗糖用甘蔗不種植稻米糧食、人員來源多為四國九州、移民戶戶長大多為日本軍人且審查十分嚴格等等。
西部河床移民村[編輯]

台灣西部的日本移民村均位於河床

引揚證明書
1932年,於台灣東部移民計劃受挫的台灣總督府,在經濟大蕭條時期再度嘗試以紓解日本本土壓力為考量的移民村設置計劃經過衡量後,移民事業委員會於捨棄了原本的花蓮移民計劃,轉向台灣西部平原,而他們選定的目標則是台中州包含東螺溪畔的濁水溪河床;如位於北斗郡的豐里移民村、高雄州下淡水溪(今高屏溪)河川新生地;如位於高雄州屏東郡的千歲移民村、及臺南州虎尾新生地平原,如春日移民村。這些俗稱溪底的河川浮復地成為除了紓解人口壓力外,亦有皇民化與國防等考量的官營移民村設置地點。
在移民村設置上,台灣總督府移民村除了在移民遷入內,以公費先行整地成方塊狀耕地、重建水玔、構築堤防外,還設置了屋舍、道路與飲水設施。而每戶約有3.87公頃至至4.85公頃。而預計種植作物,除了糖廠所需的甘蔗外,也允許自給自足的稻米耕作。而此政策,也完全符合日本內地市場為考量;糖金米銀的台灣邊陲經濟特色。除此,台灣總督府全力配合,臺灣拓殖株式會社加入參與的半官半私之移民村設置模式,也為日後設置於中國及滿洲國等地日本移民村的圭臬與樣板。
離台[編輯]
1945年8月,日本於二戰落敗,台灣日治時期結束。而由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統治的台灣於翌年3月(1946年,昭和21年)開始陸續遣回日本移民村人民。1950年之前,人數約在數萬人之譜的移民村日籍在台居民,均全數返日。另外,根據1946年4月22日公布的《台灣省土地處理規則及接收日人房地產處理實施辦法》,則將移民村所墾土地統統經由臺灣省接收委員會日產處理委員處理,大部分歸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所有。這些土地成為稍後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一連串台灣土地改革與重分配的重要標的。
遣送證明書
移民村日本移民被遣送回國時,必須填寫移交清冊、遣送日僑回國證明書、引揚證明書等相關文件,並對攜帶物資有嚴格限定。例如現金不得超過日幣一千圓,夏冬季衣服各一套,及棉被一床,並不得讓售農具與土地等。
評價與後續[編輯]

台灣總督府為了獎勵日人移民臺灣移民事業推動,於政策設計上近乎是腸枯思竭。然而,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落敗,台灣日治時期結束後,由於日本是在敗戰型態下放棄臺灣,因此移民事業的成果如何,至今欠缺日本具體檢討報告。不過由各項數據知道,因為水土不服、衛生條件太差、耕種作物選擇、移民無法取得所有權,形同糖廠佃工等因素,移民村設置並不成功。除此,以1945年遣送回日本的五十萬人口計算對照台灣廿個移民村,每個移民村至多1700人計[3],實際的移民村人口, 遠少遷往於各大都會或自主移民的日籍人士。

台灣西部的日本移民村均位於河床

比照滿洲地區及華北地區的日本移民,臺灣設置的日本移民村對日本國內人口問題的解決,其影響力可說相當薄弱。不過就殖民地永續經營的範疇上,卻意義重大。移民村的經營本身,有其永住臺灣、以台灣為本土、日本人與台灣人共存,以及同化台灣人為日本人為目的。除此,移民村的經驗更可作為日本民族大舉殖民中國滿州國、華北,甚至南洋熱帶等二戰占領區的參考或依據。


台灣日治時期日本移民村(1899年-1945年)

參考文獻[編輯]

腳注:

^ 施雅軒,《台灣的行政區變遷》,2003年,臺北,遠足文化出版社。
^ 共十五座,均以制式之10平方公里計
^ 吉野移民村人口推算
文獻書籍:
施雅軒,《台灣的行政區變遷》,2003年,臺北,遠足文化出版社。
林呈蓉,《日本人的臺灣經驗-日治時期的移民村》,2004年,台北,台灣歷史學會。
張素玢,《彰化縣口述歷史》,1995年,彰化,彰化文化中心。
張素玢,《臺灣的日本農業移民——以官營移民為中心(1909-1945)》,2001年,新店,國史館,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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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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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比卡通版的還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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