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8日 星期日

三山國王「霖肇宮」

三山國王「霖肇宮」(農曆二月二十五日神誕)

三山國王係稱廣東省潮州府饒平縣的獨山、明山、巾山的三山神。相傳,唐代潮州匪賊蜂起,皇帝雖御駕親征,卻不能征伐,此時山神顯靈,救護官軍,平定之,自此敕封祀為三山護國王。又傳,宋朝時有陳有連之反亂,昺帝曾去討伐,其麾下九十九陣將均告敗亡,皇帝也逃難蒙塵。時,前面有一條大河,帝不能渡涉,而匪賊卻追在後面。在此危急之際,見對岸三山揚有數條車旗,以是向之求援。不久果然來了一頭駕馬,乘帝安然渡河脫危。帝於還都後,即派人往三山詳查援軍,惟山上已不見人跡,以是,始認為是山神之加護,故祀之。

 沿革概述:

明神宗萬曆十四年歲次丙戍年(公元1586年)。廣東省揭陽縣弟子馬義雄、周榆森二人恭在故鄉霖田廟「敕封三山國王」香火來台,于鹿港仔登陸,東行抵達本廟現址,為紀國王奉旨帶台開基,顯化濟世,是即二人故鄉之名正式命名此地為「荷婆崙」。亦因故鄉「河婆」與「荷婆」偕音之故,又兼取本廟前面地方天然出產蓮「荷」芡實之特色且以本廟地山為小「崙」構成,以故斯時即將此地叫做「荷婆崙」其意義更為深達。

翌年萬曆十五年歲次丁亥(1587年)。地方眾弟子倡議建廟,就地取材,搭建茅屋,命名本廟為「霖肇宮」是取其在廣東「『霖』田廟」祖廟在台『肇』基建造之意,并塑造「敕封三山國王」神位祖牌奉祀之。

明神宗萬曆廿七年歲次己亥年(1599年)。翻修「土埆」廟,「神靈」返里邀廣東省河婆雕塑名師蒞臨本宮恭塑國王聖像三尊奉祀于大廟之內,又隨其來台之便,恭帶國王「驅邪押煞七星劍」到來。

道光十二年歲次壬辰年(1832)由于眾弟子精誠團結,地方建設,飛躍進步,人人共感國王施恩之賜,眾議倡建大廟,由福建購買建材并聘藝工著手興建。

道光十四年歲次甲午年(1834)原廟修建完成,三山國王奉玉旨返廣東揭陽縣霖田廟進香,返駕之日,由眾弟子到鹿港仔接香,是第一次返里進香也。

道光十五年歲次乙未年(1835)知邑楊桂森博學多能且深通地輿,素仰「荷婆崙」霖肇宮三山國王神靈顯赫,以為必有得地奧妙,是即蒞臨本宮虔誠參拜,並數度探勘地輿,思有以致之。

但國王之即顯化駕霧罩住,故未見端倪,而僅看到:「前有濠,後有阿,水西流,安樂窩」而以,現尚留有楊本縣識文,為其隨人曾儒荐字古月氏誌,勒石為記。

道光二十一年歲次辛丑年年(1841)武東堡柴頭井惡疫流行,奉旨出巡鎮壓救民。嗣于咸豐丁巳年及民國乙丑年間分別再度出巡,是為本宮三山國王顯化祐民之一大盛事也。

道光二十八年歲次戊申年(1848)庇祐嶺南(廣東省一帶)占來台通商,商人萬事稱心平安,渠等為答謝本宮三山國王護佑神功,竟率團前來進香,并獻匾「鼎峙英靈」一方,以表感戴至意。

民國四十二年歲次癸巳年(1953)現廟重建完成。回首頁

漢人入墾前平埔族之農耕

台灣自古流傳一句話「有唐山祖公無唐山祖媽」,由這一句話,可見平埔族,婦女與渡台墾民有很深之姻緣關係存在,因此特別介紹平埔族人,了解其生活方式。

漢人入墾前平埔族之農耕取材於gogle)

農業在平埔族,係女人之工作,「巴達維亞城日記」中(西元一六二四年四月)載:「據聞福爾摩沙出產好米,土番之工作,妻子從事耕耘播種及收穫,丈夫從事戰鬥。」

  十七至十八世紀間的平埔族,就農業經營方式而言,是從略有傳統之原始旱田農業變化原始定居農業和亞洲式稻作農業之階段中。旱田稻作似非由漢人傳進,但灌溉水田稻作法,無疑的是從漢人習得。

(一) (一)始旱田農業:吾人可從清代記載有關平埔族農作之志書、紀遊斷定平埔族農業生產之特質。例如「番社采風圖考」所載番地土多人少,所種之地一年一易,故穎粟滋長……」,即證明平埔族普遍採取游耕之方式,因台灣夏季高溫且多豪雨,土壤所含有機質少,腐植質之形成既困難,且淋失劇烈,土壤之風化急速,若不頻繁易地,即無法繼續生產,此種游耕需要廣闊地面,而且土地生產力極弱,贍養能力低,僅能維持少許人口。

  平埔族之農作方法,在「諸羅縣志」中載:「種禾於園,種之法,先於八、九月誅茅,平覆其埔;使草不沾露,自枯而朽,土鬆且肥,俟明歲三、四月而播。場功畢,仍荒其地;隔年再種,法如之。」較東南亞一帶之燒田式火耕法。已有若干進展。即不採取焱草木闢地之法,而利用日曬之法,窮其原因,當時鹿皮、鹿角、鹿肉在平埔族經濟上,遠在農業生產價值之上,故為避免因焚燒獵場而導致破壞鹿生存之空間;且漢農之耕定日漸擴展中,足夠火耕之空間,已大為縮減;再就中南部之自然環境而言,與半年高溫乾燥之熱帶季風氣候有關。台灣中南部,即自秋至翌年春,有為期半年之乾季,此期間,草類經砍斷倒伏後,有強烈陽光使之枯萎而腐爛,可增加腐植質利於翌年之種植。而熱帶南洋屬赤道兩林氣候,全年高溫多雨,當無自枯而朽之可能。然而平埔族之原始耕作法,仍保留於開發較遲且冬半年仍多雨之宜蘭平原上。十九世紀末赴宜蘭傳教之馬偕曾目睹平埔族開墾土地之方式,在其「台灣遙寄」一書中載有:「這是一塊處女地,最近從叢林中開闢出來的,農夫先用刀割除蘆葦,而點火燒之,再用巨耙挖掉樹根,然後開始栽植穀物,如是開闢了廣大區域。」按當時宜蘭平原,仍多原始狀態;且氣候上多雨,故仍採火耕方式也。

1、 1、農作物:平埔族之主要農作物,與荷人接觸時期,據 C.E.S.著「被忽視之台灣」一書之所載:「以根莖作物為主,稻米僅為次要作物,且充釀酒之用,或作為補充性食糧」。又據「巴達維亞城日記」(西元一六二四年一月)載:「地雖甚肥沃,但不種苗,亦不播種,又不耕作,除少播米穀及小米外土番從土上所穫者,不過自然生產之物而已。」從此等記載,可確認明末時代之平埔族,主要作物為根莖作物之芋藷類及穀物類之旱稻、小米之屬。而且其在生產上,尚在從屬地位。蓋其時獵獸仍多,且野生植物中,可採集為補充食品者亦豐。「巴達維亞城日記」中載:「該地多產有 Sini 、檳榔子、香蕉、檸檬、橘子、西瓜、南瓜、匏瓜甘蔗及其他美味之鮮果,然而土番並不割取,不栽種椰樹」;「被忽視之台灣」記有「栽西瓜充自用」。總之不論或野生或栽植者,當時除了芋藷、旱稻、小米等澱粉質作物之外,平埔族之食生活中,尚有副熱帶瓜果及嗜好品之檳榔之類。與漢人接觸之初期,似乎以芋藷、黍、麻之類為主。稻米並非最主要口糧,而為祭禮所需之釀酒原料,「淡水廳志」載:「少播秫稻,多種黍、芝麻。」「番俗六考」載:「耕種則用刀斧砍樹根、栽種薯芋。」;「范志」及「余志」載:「番民擇土可耕者,種芝麻、黍、芋,」;「諸羅縣志」載:「無稻梁之屬,間植禾秫;多黍、多薯芋。」但稻米極可能非由漢人傳入。蓋東南亞一帶之原始民族間,種植陸稻之事實,可溯至悠久之年代、與粟、玉米、黍等普遍栽植。「台海見聞錄」所載:「熟番多於園中旱地種稻,粒圓而味香,名曰:『番米』又名『大頭婆』,甚為珍重。」即屬陸稻之類。

2、農具:至於平埔族所使用原有農器,乃端尖的棒和提籠,即以硬質木棍為唯一農具。據甘迪紐斯(Candidius)當時平埔族無鎌,以小刀者帶莖刈稻,墾地用鍬,彎曲不端繫於一尺餘,寬數寸之尖石。「台海使槎錄」中所載之:「耕田用小鋤,或將堅木炙火為鑿,以代農器。」所稱小鋤今日仍見於蘭嶼雅美族之間,實際上就是一種掘棍。「噶瑪蘭廳志」:「耕稼無田器,只用鉏。」,鉏在「六書」中釋:「,來下刺土臿也,古以木為之,後世以金。」;「易繫辭」:「神農氏作,斲木為、楺木為來。」平埔族之小鋤頭應屬此類原始農具,至於木棍,即燒木棒先端,使其成尖形,地上穿洞,以播下穀粒薯莖之用。穀物類一經播種,即任其成長,待其成熟,其間完全不加任何管顧,此亦係熱帶原始農業之通性,平埔族亦然。至其收成,據「番社采風圖考」:「以手摘取,不用鎌銍、淡防廳各社亦如此。」,再據「諸羅縣志」所繪收刈之圖,即連穗帶根拔起,貯藏禾間,一律倒懸、需炊,始脫穀。

  再就其生產目的而言,即屬完全為養家糊口之自給式農作「蠡測彙鈔」載:「隨意樹藝,不深耕,不灌溉;薄殖薄收,餘糧已不勝食,積粟無糴,無糴。」「噶瑪蘭廳志」載:「樹藝稻穀約一歲口糧並釀用而已,故家無贏餘而地多荒穢。」得知平埔族之原始旱田農業生產力極為低,僅為村落人口自給目的而生產。

  平埔族之農耕方式採取游耕之記載亦見於甘迪紐斯(Candidilus. Rer. Georgius.)之「台灣島要略」之:「若他處稻米能更加茂生,即移植之。但此舉必辛苦勞累。」其農業生產不求增產,僅以足食為限,餘多留為獵場。同書云:「彼等以農為主,播種稻米。多豐饒土地,上述八地,推測足可養十萬人之眾。然卻滿足現況,僅以足食為現,不願多耕,故時亦發生歉糧。」

  主要農具據甘迪紐斯(Candidilus. Rer. Georgius.)之「台灣島要略」所載:「彼等亦與我國一樣,播植類似豆者。亦植生薑、蔗糖、米、西瓜或吾人不知之若干果樹。」

  關於農業勞動為婦女之主要工作,在甘迪紐斯(Candidilus. Rer. Georgius.)之「台灣島要略」一書記載亦提到,該書云:「耕地工作屬於婦女,不得不與奴隸同樣之勞動。」

(二)水稻種植業:以上,從文獻記載中加以分析,得知早期平埔族所行農耕方式,乃屬次於原始採集經濟之低階段農業,其方式除了因地理環境(氣候)之特殊,採易地耕作之游耕,或隔年休耕;以黍、粟、薯、陸稻為主要作物;以棒棍為農器;為自給需糧而生產,生產力極度低落,田野主要勞動者為婦女老幼等。「巴達維亞城日記」中云:「由中國人供給米鹽」,故可知於荷蘭時期當時,平埔族所需之米,已有一部分非自己生產之旱稻。

  上文已論述平埔族傳統之原始旱田農業,此種農業以經常棄地他遷為原則,以讓土地獲有充分恢復土力之機會。但自從十七世紀末期至十九世紀初葉間,前後湧來大批漢人移民,平埔族漸失去足夠容許游耕之廣闊地面,不得不改變農耕方式,其初步即從游耕變化成粗耕。根據「台灣府志」康熙二十二年(西元一六八三年)之台灣人口為三萬三千六百四十人,至康熙五十年(西元一七一一年),已達三萬七千六百五十四人;嘉慶十六年(西元一八一一年)為一百九十四萬四千七百三十七人(引自陳紹馨著台灣省通志稿卷二人民志人口篇);光緒十九年(西元一八九三年)為二百五十四萬五千七百三十一人(引自伊能嘉矩著:台灣文化志)。在這樣的人口急速增加下,被迫放棄游耕,勢屬必然。

  關於平埔族之土地利用,康熙五十六年(西元一七一七年)修成之「諸羅縣志」載「場工畢,仍荒其地;隔年再種,法如之。」;番社采風圖考所載「一年一易」「土多人少」,乃為十七世紀末至十八世紀初之記述。十九世紀漢人移民已超過一百萬,至末期更超過二百萬,平埔族不能游耕,且還得學漢人之水稻種植,引用犁耕之法,以增加土地生產力。最後連立錐之地,亦難維持了。

  然原始定居農業,實係脫離低階段農業游耕,邁向進步之亞洲式水稻種植業之轉化階段。

  因此,平埔族須考慮提高土地之生產,以深耕代替原有之淺耕,農具之改良,新品種之導引等,乃促進變化之原動力。

  水稻種植業是高級進步的農業。平埔族水稻種植業之技術獲自漢人移民。原來之「不深耕」,「不灌溉」,經由漢人之占地,及獵獸因草地森林之被闢為農地而減,於是繼續游耕已行不得。眼看漢人在單位面積上豐收,何不樂而之。平埔族之於清代易漢姓者,潘姓特多。其故在於潘字有田、有水、有米,意富也。「番社采風圖考」編撰於乾隆中葉,從其所載:「歸化已久熟番,亦知以稼穡為重。凡社中舊管埔地,皆芟刈草萊,墾闢田園。有慮其旱澇,亦學漢人築圳,從內山開掘,疏引溪流,以資灌溉,片隅寸土,盡成膏腴」。可斷定十八世紀末期之平埔族,與漢人接觸最頻繁之地域(中南部),已進入進步農業階段中關於農具之革新,亦屢見於古文獻記載之中:西元一六四九年葛瑞德(J.A.Grade)所著「荷蘭佈教史類纂及甘迪紐斯(G.Gandius)所撰「台灣紀略」中,已記有蕭平埔族,已熟習於犁和用車之事實;後來還有黃叔璥之「台海使槎錄」中載:「新港、目加溜彎、麻豆、卓猴,耕種如牛車,犁耙與漢人同。」但所述之平埔族聚落,係接近台南之開化最早,與漢人接觸歷史最久之西拉雅族,當然並非指整個平埔族而言。「番社采風圖考」中所述:「男婦耕種水田水稻,至十月間收穫」,並在「耕種圖」中繪有一番婦背子犁田,註說:「或襁褓負子扶犁」,顯然漢化已久之平埔族,已放棄棒棍式農耕,而代以犁耕,並使用外傳之牛為力役家畜,這當然是一大進步。因為木棒只能穿一小孔,犁可深耕並且可將頑固草萊一併除盡。

  台灣原無牛,是經由荷蘭人購入,放養於原野草原中,任其繁殖,黃牛是來自南亞,水牛據「鳳山縣志」載:「牛有水牛、黃牛二種;水牛自內地來,研糖用之;黃牛近深山多有,取而馴習之,用以代步;駕車則二者皆堪用。」據此,牛之來源,野生者為黃牛,此係荷人據台時所傳入者。鄭芝龍、顏思齊據台期間,亦曾授牛給渡台農民,獎勵墾殖。

  平埔族牛車之使用,在「諸羅縣志」番俗圖中曾予繪出。光緒十八年唐贊滾所撰「台陽見聞錄」載:「近生番深山,產野黃牛,千百成群;諸番取之,用以耕田駕車。」「諸羅縣志」載:「荷蘭時,南北二路設牛頭司牧。野放生息,千百成群。犢大設欄擒繫之;牡則俟其餒,乃漸飼以水草,稍馴押,閹其外督令壯,以耕以輓,悖者縱之孳生。」「東寧政事」集寧:「新港、目加溜灣二社……臨行供牛車,一人必坐一乘,日發數起。」;康熙二十三年諸羅縣知縣李麒光撰「客間」中云:「牛之來也千百為群,……以耕以駕。」等得知開發較早之平埔族間力役牛之使用,已很盛行。板車屬於西亞文明,平埔族之使用板輪牛車,以做稻穀等運輸工具,並非得自漢人。可能由荷蘭人傳入,按福建之漳州、泉州、日本、琉球早期並無此種文化。犁耕與役牛、板車之見於平埔族之農業生產中,是在引導高級水稻灌溉技術後,亦隨著土地較集約利用與配合農作物運輸所需之產物,足證其農業生產力已大為提高。

  在平埔族農耕生活中,吾人尚需舉出另一個極為重要特點「農耕祭禮」。蓋潤濕季風氣候之東南亞地域,此一祭禮,在原始民族間,非常普遍,可說是東南亞宗教文化之最大特色。在台灣早期文獻中,能尋獲這種農耕祭禮之記載,在文化緣源關係上,至屬重要而有趣之事。所謂農耕祭禮,即在東南亞地域之原始民族間,均以米作為首要食糧,在食用前,以木臼脫穀,其動力或以手或利用水力為之。除了以土製鍋,或炙竹木為鍋,煮食之外,各族概以米釀製酒,如此製成之酒對於民族之祭典無可缺少。尤其在插秧之時或收穫之祭禮,酒乃必需品。「番社采風圖考」中,關於此類農耕祭禮之記載有:刈秧「先日獵生醇酒祝空中,占鳥音吉,然後男女偕往插種,親黨饟黍往饁焉。」;收刈「番稻七月成熟。集通社鬮定日期,以次輪穫。及期,各家皆自蠲牲酒以祭神,遂率男女同往;以手摘取,……歸即相勞以酒,酕陶醺醺,慶豐收焉。」;至於釀酒即「收成後,擇吉製酒。以口嚼米為麵,和蒸飯調勻置缸中,蓋以稻纓,藏密處;五日掬而嘗之,盎盎然泛濟成矣。其色白味淡,善醉易醒。」又關於舂米「番無碾米之具,以大木為臼,直木無杵,帶穗舂令脫粟,計足供一日之食,……」。

洪姓入墾馬芝堡(四塊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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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姓入墾馬芝堡(四塊厝)資料洪榮波先生提供。

洪姓來台始祖「奕純公」生於康熙二十九年(西元1690年)十月十九日。約於康熙末葉,自福建省泉州府南安縣武榮翁山二十七都遷台,定居於馬芝堡四塊厝庄。「奕純公」傳有二子,長曰「世盛」次曰「世福」。「世盛傳有五子「紹萬、紹生、紹文、紹寅、紹惶」等。後裔居於四塊厝黑瓦厝南506番地(現在湖東里11、12鄰一帶)。「世福」有六子「紹江、紹山、紹興、紹貢、紹宗、紹六」等。後裔居於四塊厝黑瓦厝北508番地「蘇府二王爺」附近,共合有十一大房。(註:黑瓦厝係指四塊厝五0七番地。)來台始祖「奕純公」卒於乾隆十三年(1748)正月初十日,葬於馬芝堡荷娑崙。昭穆:名「庭有啟承士,奕世紹文光,孝恭惟敦本,詩禮永傳芳。」字「德懋爾彥伯,仲叔季才玉,汝成公卿大,天昭茲來昆。」據云:始祖「奕純公」荷婆崙墓陵,係在龜穴之上,是個好地理。相傳因子孫有祖蔭厚薄說之爭論,而有重修墓陵拾金改葬之議。當時地理師勘查穴脈後告云:骨罈已被靈龜吞全移入龜穴中。子孫應當均在繼續發展,不宜拾金改葬。奈忠告未被接受,仍泱定掘墓拾金改葬,當掘墓後,壙內未發現骨罈,僅有一條鬆軟土道痕跡,而且將中冒出濃霧,當時子孫見狀驚慌不已。

始信忠告。重覆墓陵回復原狀。據說濃霧籠罩整個墓陵三天三夜未散。地理師預言:龜穴靈氣被破,已傷元氣,欲回復元氣,應在一甲子「六十年」云云。洪姓入墾在馬芝堡四塊厝定居,其位置在現在溪湖中心,此地區多沼澤,濕地因此被稱謂「四塊厝湳」,此濕地帶由南邊劉仔厝(現西溪里10,11鄰),延庄東向北伸至荷婆崙前,荷婆崙是沙丘地有「三山國王廟」。此帶狀的濕地處處有湳、沼、池塘,形同水澤世界,六十餘年前(日本昭和七、八年)此地一帶都是蓮、菱池及種植茭白筍。勉強耕耘作水田也是成為「湳田」,所謂湳田即地面淤積數尺深有粘性的泥漿層,入湳田不留意,愈踏愈深,深至腰部是常有聽聞。「牛落湳」古早耕耘最大的幫手,水牛如落入泥堀無法自拔時,是農民的一大事,為恐被淹沒欲拯救牛隻,以大棍按在牛身防止其愈陷愈深、眾人用大繩縛緊牛身,數人抓緊大繩拉拖牛隻,幫牠脫離泥中,這是早期墾民常有之事。俗語說:「天無做不用之物,地無生無根之草。」洪姓墾民用其智慧,及克苦耐勞精神,在此特殊地理環境中,適地適用建立起溫暖、快樂的家園。第一能耕為水田地者都播田種稻保住糧食。第二較高的斜坡沙地種土豆、蕃薯或插甘蔗。第三利用沼澤池「搭鴨寮」飼鴨群,利用鴨屎養魚(草魚、鰱魚等)並種植水莖農作物,如茭白筍、蓮菱等。昔時四塊厝的鴨卵,能供足市區內的乾仔店販賣,尤其是包紅土的鹹鴨卵最受歡迎。

古早溪湖的交通

古早溪湖的交通

初入墾溪湖墾民,站在滿佈沙崙,雜草比人高,野竹處處生的,荒蕪野地上,為墾團與墾團之間通往連絡,首先為「行」必需先開闢通道,因此昔時古道是,沿墾民部落所在地為據,部落與部落間連絮為主的通道。昔時部落間通往的牛車道,如:尾厝通往大庭的「崙仔腳路」,後溪通至巫厝、三塊厝庄的「巫厝庄路」,內四塊厝通往山仔腳的「青仔宅路」,通往三塊厝庄的「三塊厝路」,內山寮通往過湳的「過湳路」,大突頭通往北勢尾的「大突頭路」,竹頭仔通往汴頭庄、溪湖的「竹頭仔路」都屬昔時的古道,早前只是人行小徑,後為牛車所需拓寬成牛車路。

人車道:

客車類:昭和12年時代除通往,鹿港.二林道路已開闢為直路以外,彰化.員林.北斗等道路,尚需迂迴村莊彎曲古道通往。如彰化道路由現信善街通往彰化,至戰時約昭和十四.五年始,因軍事上需要,動員保甲百姓,以義務勞動方式,開闢直而寬有20米的道路,以備軍隊大型車輛.戰車行駛,因此被稱謂陸軍道路。員林需經後溪莊內(現後溪巷)通往員林,此路也配合戰時體制下,始開闢為直路。北斗道路,為經濟價值考量,三塊厝仔至三角仔段未去彎取直,保持彎曲狹路,尚留于昔時道路原貌。

當年行車道路,為當地居民方便,多數迂迴村落而設,路彎而狹,路面以玉砂利(石頭仔)舖設車道,便車行駛,有石頭仔路當時可說最佳通行路。

:昭和12年時代除通往,鹿港.二林道路已開闢為直路以外,彰化.員林.北斗等道路,尚需迂迴村莊彎曲古道通往。如彰化道路由現信善街通往彰化,至戰時約昭和十四.五年始,因軍事上需要,動員保甲百姓,以義務勞動方式,開闢直而寬有20米的道路,以備軍隊大型車輛.戰車行駛,因此被稱謂陸軍道路。員林需經後溪莊內(現後溪巷)通往員林,此路也配合戰時體制下,始開闢為直路。北斗道路,為經濟價值考量,三塊厝仔至三角仔段未去彎取直,保持彎曲狹路,尚留于昔時道路原貌。

當年行車道路,為當地居民方便,多數迂迴村落而設,路彎而狹,路面以玉砂利(石頭仔)舖設車道,便車行駛,有石頭仔路當時可說最佳通行路。

文通車類

輕便車(台車):

到我五六歲時尚有坐輕便車之記憶,輕便車是由二人撐竹竿用划式操作的運輸車,可乘載四位乘客,車身約八台尺,高度約一台尺, 當年製糖會社舖設鐵軋道通到員林、鹿港,載客往來,真是輕巧方便之交通工具

火車:

地方發展,需靠交通暢通,製糖會社五份仔車(小火車)除經營員林.鹿港線以外,原料線小火車載運甘蔗.糖列車尾端,常連結簡單乘客車箱,無料供沙山.二林.漢寶園.埔鹽等地區蔗農乘座,引入不少鄰近鄉庄農民在溪湖市區交易商機。本鎮已算古跡級小火車站尚存於車頭巷。

乘合自動車(公共巴士):

糖廠鐵路之外,庄道路有「不二商會」乘合自動車通往員林,西方有二溪乘合自動車通至二林,伯記乘合自動車是於溪湖為中心,專駛鹿港.北斗,北方有彰溪乘合自動車專走彰化,並兼營由溪湖發車,經大村.花壇通往員林線。各經營者獲得路權各自營運,乘合自動車則現代的公共巴士,乘合自動工車上,運轉手(司機)以外,置穿制服女車掌(隨車小姐)一人,賣票.收票並在各停留所(停車站),以親切聲音告知乘客到達站名,照顧乘客上下車,該時代女車掌與電話交換手算是女子較高級職業。

數家乘合自動車商會數年後,因應戰時體制被令合同營運,光復後成立為員林客運公司。

貸切車行(計程車行):

其他昭和初期只有三台貸切仔(計程車),分別在中街營連,記憶中有東芳樓南鄰的「陳在南」,現衛生所南邊「杜氏兄弟」,「楊永隆」等從事貸切仔營業,至昭和12年已在現員客車站附近增有「蔡」.「楊」.「榮華」等三家貸切車行。戰時中也奉令合同經營。

人力車:


人力車是日人昔時主要交通具。日本明治維新初期,出現在日本街頭,用人力拖行的車,車身是金屬為主形如糞斗,置二輪直徑約四台尺,裝入輪胎鐵輪,頂上附有摺合式的遮日帆蓋,可遮日、也可避雨,車前有二支平行拖車柄,車夫拉車柄載客行走。人力車是該時代最方便的交通車輛,車只能乘坐一人,主客,醫生(早期醫生有往診患者家之習俗)、老婦人居多。當年本鎮有人力車執照伕車樹根、海洋、阿仁等從事此行。戰時最節省能源的交通工具。

牛車.轎:

昔時雖常聽說「騎馬趕路」一詞,童謠也有唸「秀才 秀才騎馬嚨嚨來」那是在唐山「的說詞,在台灣馬是稀有動物,墾民可以利用的是牛,溪湖農民利用水牛耕田、拖車運物以外,也常用做為載人交通工具之用。早期鄉村社會各莊,如有祭祀神明生或家有喜慶時,都辦桌(開宴席)請客親戚、朋友習俗。遠方老幼親戚,用牛車迎載是普遍之事,牛車車面舖稻草、上面蓋蓆,四面圍牛車板,即成為載客車。阿媽以黑傘遮日,阿孫在車上嘻嘻哈哈,牛「喀哩 咕咕」在一遍綠色田園的莊腳路,搖動尾巴慢慢行,是很富有風情,鄉土溫馨的場景。

如牛車形容為今之巴士,轎即古早的自家用轎車,轎有二人掮與四人掮兩種。二人掮的轎是富家婦女或老阿媽,出門方便之交通用具,俗說:「坐轎的,不知掮轎的艱苦」,又說:「掮轎喚艱苦,坐轎也喚艱苦」。古早人出門靠雙腳,1920年代五十歲中流家庭以上婦女,多數是「纏足」因此不便遠行,要出外時必須依賴轎。轎是,以籐.竹編織的堅固四角形坐籠,轎腰兩旁串插二支竹杆,前一人後一人掮,掮轎也要師父,前後兩人步調配合的好,行時,轎在上,下搖動時有規律節奏,才能使坐者有穩而舒服感,不然使坐者容易暈轎,因此轎伕掮轎喚艱苦,坐轎者也是訴艱苦。四人掮的轎,多數用於婚家時掮新娘用,俗云「紅頂繡轎」全轎身裝飾剌繡花鳥,美觀堂皇,洋溢喜氣。四人掮的轎比較平穩可減輕暈轎之苦。

鐵馬:

鐵馬(腳踏車)是最普遍被利用的百姓交通工具,當年用以載人.載貨廣及各階層庄民最多利用的文通工具。市區有謝基舟.吳江.吳串等經營鐵馬店較出名,戰時也被迫合同經營,戰時車胎用配給制,數量不多,因此路上常看到,鐵馬的車輪捲草繩行走奇景。

手拉板車:

其他運輸業務有「保阪運送店溪湖出張所」.「元記運送店」.「仁順運送店」等,主要運輸糖類並兼其他託運貨物,營業處所都集中在小火車站周圍。當年溪湖地區尚未有「土拉庫行」則貨運車行,配達貨物多用手拉板車送至顧各處,顧客另付車伕配達費。

研討,神如何來庇祐咱﹖ (黑白想黑白講)

研討,神如何來庇祐咱﹖(黑白想黑白講)

電腦與靈腦

人間電腦之出現,民間資訊傳達全球只數秒鐘可完成,使世界宛如形成一個「地球村」,不論遠近國家都成為近鄰,電腦繼電視後再使資訊世界再一次大革命。

人間有電腦之訊速傳遞功能,令人連想到神界可能有更利害的靈性傳遞法,靈腦?

求神祐應先求己

眾信徒祈求神明庇佑,都用台語懇求,可是諸神中,可能只有福建人媽祖懂閩南語,印度佛祖、伊色列基督耶穌是聼不懂,因此要用心靈來溝通,誠懇以心聲祈求神明,心靈通神界,神界有靈腦隨即納入你所求事項,同時分析你善惡積點,判需賜給你庇祐多少「祐點」,「祐點」即神賜給祈求者的「庇祐機會」。

舉例︰

一,阿婆祈求事項,求孫好養飼,此仍盡看扶養者的造化,扶養者如付大愛給小孩,悉心照顧來防範意外如燙傷、火傷、趺傷、悶死等佔傷害最多的禍害,如你已有做到求己善為者,此仍求己與神祐雙軏道效應,因你有如此盡愛,就較多機會,防範以未然,即所云神祐也。

二:至於求神保庇大賺錢,生後生(男孩),食百二(長壽)神雖大慈博愛,但事只求神庇祐,自己不先求己,那使神也很難做神,但神佛是不論,善、惡人都會賜神祐(給你良好機會),來普渡眾生的。

上記所提求己善為多者能積高「祐點」,自然神賜神祐也多,至於「祐點」積分低者,神祐就較少只賜你自省、振作機會。

經商賺錢是最終目的,以從事正當行業,取引公道,商道守有信憑者,自然周圍商界好友、會感於你為人,而提供良好商機,及真誠的合作,顧客也常盈門,錢財就自自然然進入,是求己善為後,獲神祐賺錢的明證,也是所云庇祐。

同為經商,從事不德行為,以欺、詐、騙、手段為常,得利者,其周圍受害者,弱者退避遠離,強者不甘受騙,以仇視相對,甚至動武,亦打官致在商界不能立足,神是寬大、大愛,對於此類祈求者,眾生都是神佛施愛普渡對象,神也不會放棄此種人,雖有惡德行為,但亦多亦少,也留有善的一面,至少也盡有養家的行為,再少也有信神觀念。

神佛是正義的,因有此觀念可見,其良心未泯,人類除聖者以外並無十善十惡之人,只是善多惡少,及惡多善少之區分而以,為此雖被區分為惡人,所積祐點不多,神也會庇祐他,只是另一方式的神祐而以,其方式是引出惡人尚有的善性,給他機會,改善人際關係重振信譽,例如發生動武時,以領悟出,求己善為觀念,容忍不動氣,和平談判,化干戈為玉帛,免以遇殺傷之災,就是神先給你,「機會」,你有求己善為相應,致能相安無事,人際關係如有改善,賺錢就有機會,此也是神祐也。

至於醫師、棺木店等類行業,求神佛保庇營業繁昌,眾人會說:存心不良,愛人病愛人死,那神佛會如何神判庇祐呢? 生、老、病、死人生四大痛苦,也是人生必經之路,醫師如持有,仁心、仁術,執壺濟世,醫德行醫,解脫病患痛苦,是求己善為的積德,自然慕名而至的,病患不絕於後,偶爾發生小紏紛,也以平時的德行及神祐,來化解無事。 同是醫師,過分貪欲,為錢不顧醫德,從事違法理施醫者,遲早因自播惡因,就得食其惡果,像種瓜得瓜,種瓢子不變菜瓜同樣的道理,最近發生陳進興等,槍殺整形醫師乙案,是屬於自吃惡果實例。

至於棺木店,是服務人生至終點站,供死者有舒適納身的行業,人之死是自然輪迴之定理,是不可避免的事,如以道德為本,善為經營者需者聞名,自動上門光顧,自然會繁榮。

求嗣,古諺有一句<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至為被重視的問題,有子無子是由天安排,積善之家無後嗣,不要疑<善無善報>應解為:神因求者是善人,為保庇積善人,不忍使他,在世受疼苦,才不授嗣給他,神知,如賜此子必是孽種,會帶給父母莫大的,疼苦及傷害,會不孝、忤逆、敗家,甚至逆倫殺傷父母等,為此神佛不給善者,遭受此苦難,暗中為庇護而不賜子嗣,無嗣善者,應領悟神意,更加施善,將對予寄望育子之私愛,轉為大愛,施愛於孤苦無助的孤兒,來回饋神恩。

台灣刑案史上一宗震驚社會的逆倫弒親案。

本案發生於1998年,家住臺北縣林口鄉下福村、年僅19歲的林清岳,雖長相俊秀,家境富裕,卻因不滿父母林銀樹、曾玉甘平時的管教方式,遂向朋友蘇彥哲、劉玉薰、賴英毓、江玉如、卓思吟等5人提議,共同殺害其雙親,謀取父母遺產、奠儀及保險理賠金等財產。

1998年10月11日晚間,上述2男4女同謀持菜刀將林清岳雙親殘酷砍殺109刀,其中106刀為林清岳所為,砍殺後林清岳還擔心雙親未死,更在屍體上註射安眠藥,並燒毀住宅,意圖製造強盜假象,而嫌犯於犯案後均毫無悔意,更是震驚當時台灣社會。

林清岳在2001年時三審定讞,判決死刑確定,褫奪公權終身。他在監獄接受教誨師妙慧法師輔導,終萌悔意,2002年5月6日21:45在臺北縣土城市的臺北看守所正式伏法,接受槍決,死後捐出器官。

同案其他五名被告當中,蘇彥哲依共同殺人罪,判刑15年10月;劉玉薰依放火燒燬住宅罪,判刑5年;賴英毓依幫助殺人罪,判刑7年;江玉如依共同殺人罪判刑14年、卓思吟判刑13年。除卓思吟外,其餘人均已判決確定在案。


現代社會思想已不同,思想解放倡道,男女平等,生男育女都是一樣女兒不一定比男的差,民法也修改,夫妻同意可隨意從姓,無後之憂大半可解決。

祈求老人食百二?老人只求長生何用,要活著健康、怏樂有尊嚴,長生才有意義,祈長壽必需先求自愛,要自愛,應認同世態的潮流為先,過去三代五代同堂人倫樂,因生存環境之大變化,已不復存,年青人為工作、為生活不得不離老者,老者也應有隨時代變遷,放棄養子防老觀念,體念子兒苦衷,自己規劃,後半生的怏樂,知足就會常樂。

老者自愛:「愛惜身體,保持健康。」「愛惜老本,固守生活。」「愛惜老伴,互扶互助。」神賜自愛三要件,老者做得到守得住,則自然會長生增壽,此仍自求配合神祐也。

結語:欲靠神佛來保庇,潔身自愛淨自己,不握機會錯神意,自食其果悔來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