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7日 星期日

以菸制菸戒掉煙齡55年煙癮

以菸制菸戒掉煙齡55年煙癮

台灣香煙演變史︰

民國36年22歲時開始吸煙,當時因好奇及周圍十之八、九的人都是煙槍族,尤其是台灣光復後由國外、中國大陸走私,各色各樣的香煙如三五、黑貓、駱駝、牡丹、長城、等等…來台誘引吸煙族好奇,因日治時代煙酒是公賣制,煙酒由台灣煙酒專賣局製造銷售,香煙種類記憶中無幾種,戰後突然出現五花瞭眼的多樣伯來香煙,使槍族宛如看黑白電影,突然看到彩色電影一樣興奮,為要嗜試外來煙味,增加不少香煙銷售量,也增加不少吸煙者。

記憶中台灣煙酒專賣局製造,紙菸有紅色硬盒的「レツト.ジヤスミン」有最貴最高級品,其次是黃色軟盒的「敷島」普遍級是曙光為標的「曙」,其他有被稱謂老貨仔煙的貓毛煙,或稱熟煙「芙蓉」、「水仙」牌煙草絲,此種煙草絲是專供煙吹用,「菸吹也被稱為摃狗菸吹」竹筒製吸煙用具長約二、三尺長,此菸吹不但會摃狗,也會摃人,細漢時最怕是阿爸的菸吹頭,「菸吹仔(キセル)」小型菸吹長約二十公分携帶方便,插在腰帶真有派頭。


另一種特別專賣品是「阿片烟膏」,要買「阿片烟膏」必須要持有「阿片烟牌(准許吸阿片許可證)」者始能定量購買。

記憶中昭和四、五年(1930年代)溪湖中街楊本醫師開業「濟世醫院」北邊第二或第三間向西店舖,有專門賣阿片的「阿片烟間」經營者人稱呼「梧桐」,因囝仔時代家住在其鄰近,常常到阿片烟間拾集,紙菸「レツト.ジヤスミン」附屬套於吸口處,吸煙的紙製套口七桃「玩耍」,因此記得很清楚。

到昭和七、八年(1934年代)在我家雇用拍麵師父,我們稱呼他「對舅公」,我親目看他瞇著眼,陶醉於吸阿片的情景,床旁邊放著一盞油燈,茶器,他捧著阿片煙吹宛如進入忘我世界,室內充滿似臭似香異味,味道感覺怪怪!! 對舅公是擁有阿片烟牌的。

對舅公的阿片煙吹阿片煙屎,救不少肚痛人,燃燒過的阿片膏殘餘物(被稱為阿片煙屎),殘存麻啡成分有麻醉止痛作用因此對肚痛非常有效。

光復後台灣煙酒專賣局,改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品牌為香蕉、新樂園、雙喜等,現在則生產長壽、福祿、總統、寶島、金龍等品牌。

煙齡五十五年吸掉5,940,000支煙!!

民國36年22歲時開始吸煙至,民國91年7月7日77歲,煙齡五十五年,每天吸30支計算,30支x30=900支(1個月),900支x12=108,000支(1年),108,000支x55=5,940,000支55年)真是無算嘸知驚,吞雲吐霧,憨憨仔在煙霧中過了五十五年。

想起了囝仔時代,台灣流傳的三憨諺語。
這諺語三憨,正好是我們傳統民俗禮儀三品,煙、檳榔、酒,婚慶禮儀無此三品就不成禮,卻被諺語列為三憨,第一憨︰吃煙噴風、第二憨︰吃檳榔嘔紅、第三憨︰吃酒裝瘋,此禮儀三品,被諺語列為三憨,對富於醫學常識(癌症的認識)的現代人警世意味濃厚,值得深思。

以菸制菸戒掉55年煙癮

決心改煙動機是,家中只有我吸煙,煙癮起就要到固定處所抽,尤其是出外處處吸煙受限制,要抽一支煙就戰戰兢兢不能大方,心思何苦呢!! 因此決心離煙。

十餘年前曾經驗一次改煙失敗,那一次是逞番勇的,斷然喚改就即刻不染指菸煙,苦十餘天全身感覺不自在,終歸也要找醫生,醫生說要慢慢來,身體一時的無法承受此種大的變化。

失敗後自我安慰,人生活到六、七十唯一嗜好抽煙,何必為改煙來自虐受苦呢!! 自已解說,自已找藉口,雖帶有一點內疚感,也脫離不了吸煙惡習。

古云︰有心插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用心計較改不了吸煙習慣,無疑帶回緬甸煙而改掉55年煙癮。

民國91年初春到緬甸旅遊,參觀手捲煙作業處,一時好奇帶回當地原野味濃厚的手捲煙,此煙實在很不合我口味,吸之使人會發生討厭感,一支煙吸不到三分之一就不想抽,本來就有要改煙念頭,因此令機一動以類似「以毒攻毒」法,將本來吸慣的煙,改吸會發生討厭感的緬甸煙,煙癮來時就抽難合口的緬甸煙二、三口壓煙癮,如此漸漸對煙產生疏離感,而減少抽煙次數,再經過將近一個月完全不再思煙,發煙癮,也不需抽緬甸煙,而自然而然改掉55年煙癮。

以煙制煙法︰用最不合口味煙,來對煙產生出討厭感,漸漸減少吸煙次數,進而不思煙,不留戀煙味,很自然的改掉久年煙癮。

我改煙過程是上述偶然機會成功的,兒女笑說「爸爸你減賺十萬元,台北改煙成功可得賞金十萬元」,不過非以煙制煙法就能改煙,也要配合你決心是否堅定、有堅強意志豰力而定,但奉勸煙友還是試試看,不一定使用緬甸煙,用「新樂園」也可能有效,以我來說確實非常成功的改掉五十五年吸煙習慣,改煙已經六年,六年中間完全脫離香煙世界真的離煙了。(完)

附錄︰

下記是日治台灣鴉片管理情況。

(此資料取材自網路)日治時期稱鴉片為阿片。1895年,伊藤博文於接收台灣之時曾宣佈,日本統治台灣之後,必定要在短時間內禁止鴉片,不過因吸食人口眾多,在考量經濟收益與社會治安因素後,將原來強制禁止的政策轉變成漸進式禁絕。1897121台灣鴉片令公佈,總督府採用了鴉片專賣與發行鴉片證的漸進根除方式。在禁止民間販售與控制人數的雙重措施下,根據1900年的的調查,有169,064名鴉片煙癮患者(佔總人口6.3%),1921年,則減少為45832人(1.3%[36] 也確實限制了鴉片的毒害。不過,與完全禁絕的世界潮流產生一段落差。此種減少,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是來自於原先准許吸食鴉片的人口自然死亡的緣故,而非總督 府方面的努力。以致一般人甚至認為,總督府之所以不完全禁絕,除了毒癮難戒外、也是為了專賣鴉片獲得的高額利潤(鴉片收入佔總督府收入比例在初期有超過 20%,後來慢慢的降到10%~20%[37]

1928年台灣民眾黨國際聯盟控訴台灣總督府開放容許四萬人的煙癮人口,並以鴉片膏買賣所得為日本本國的財政收入。為避免爭議,台灣總督府於同年的12月28日迅速公布「台灣新鴉片令」,翌年1月8日再公布「台灣鴉片令施行細則」。依其法規,日方統治者除了更加嚴格控制鴉片證數量外,並於大稻埕日新町成立台灣總督府台北更生院擴大戒癮活動。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