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話題:美國商船羅妹號事件
羅妹號事件
清朝治台的末期,各國威脅迭次蒞,清朝衰微無力氣,放任被人來侵欺,
羅妹號事件
清朝治台的末期,各國威脅迭次蒞,清朝衰微無力氣,放任被人來侵欺,
1867美國羅妹號,遇颱漂流到南台,全遭原住民殺害,美方訴請清排解,
台灣清官吳大廷,答稱蕃非管轄境,美方派鑑又出兵,欲討公道蕃界行,
先由海上用炮擊,派181員陸戰兵,進攻蕃界打不勝,副鑑長頭被斬刑,
美蕃雙方面談論,蕃曾被殺懷宿恨,化解仇恨解糾紛,還頭和解定約文。
美國商船羅妹號事件發生始末
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聞訊後赴台,希望能與原住民直接聯繫,但被拒絕上岸[1]。1867年6月,美國海軍派軍艦二艘、水兵181名遠征,在英國商人畢麒麟引路下成功登陸,惟仍遭臺灣原住民伏擊得手,遠征軍指揮官麥肯齊上校戰死,美軍撤退,美國政府態度轉趨強硬。
見到美國政府態度強硬,清廷才驚覺事態嚴重,恐開罪美方,便命令台灣總兵劉明燈率兵士500員進發,至柴城一帶(今屏東車城鄉)受阻於排灣族十八番社的抵禦。劉明燈乃與首領卓杞篤見面,企圖說服解散聚集的原住民[2]。
排灣族
李仙得見清廷方面亦不得要領,自偕同「通事」六人於9月4日扺臺,後於10月10日在「琅𤩝」[3](今屏東縣恆春鎮)與臺灣排灣族十八社總頭目卓杞篤直接交涉[1],雙方達成口頭協議[1],同意歸還船長亨利夫婦的首級及所劫物品,並允諾將來海事受難者皆以「紅旗」為信號求援,表示對臺灣頭目的友好,也希望不再殺害船難者,是為南岬之盟。但美方要在象鼻山設立炮臺、燈塔的要求,為當時出席的清廷官員(知府(兵備道吳大廷)、臺灣鎮總兵劉明燈)否決,造成日後美方直接繞過清廷與排灣族「親善盟約」的另一項因素[4]。
同治八年(1869年)2月,李仙得再度來台確認原住民是否遵守該條約,2月28日與卓杞篤再度會面[1],
《被扭曲的台灣史》 駱芬美的作品告訴你,羅妹號事件的影響力比歷史課本上所寫的還要大 美國人曾經想佔領台灣作為西太平洋的煤礦補給站! 李仙得比清朝官員還給力!
牡丹社事件中,日軍侵台的亞美利加顧問就是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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