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話題:台民反清記(1)朱一貴在台灣反清
台民反清記
清朝治二百餘年,貪官猖獗人不齒,苛政使民起反意,民心漸漸萌背離,
清朝視台為異境,差別政策不平等,經濟剝削高稅政,迫民難忍起反清,
墾農大舉反清政,諺語描述當年情,言云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世景,
1696新港吳球亂,1701劉卻起造反,朱一貴率眾30萬,1721也起大反亂,
吳福生反1732年,1770年黃教起義,1786年由林爽文,帶民將近百萬餘,
反暴廣及有千里,1795二陳再反起,周全光愛兩名字,高夔起抗1811年,
1821林永春起義,許尚楊良斌繼起,1824年揮反清旗,黃斗奶是1826年,
張丙起義1832年,1843郭光侯起反,1853林供再反起,李石抗清1853年,
1854吳磋續造亂,1862年是戴朝春,1888年有施九段,
九段反於彰化縣。
朱一貴(1690年-1722年),小名祖,福建漳州長泰人,是台灣清治時期首位大型武裝起義舉事者、清治三大民變朱一貴事件的發動人。舉事期間,定國號為「大明」,建元永和,並受眾人擁戴為中興王,自稱義王,世人俗稱鴨母王、鴨母皇帝[1]。
朱一貴生於1690年(康熙二十八年)福建省漳州府長泰縣,1713年(康熙五十二年)隨移民潮移民臺灣,在陳璸下擔任臺廈兵備道轅門差役一職。曾以傭工、種田為生,後在鴨母寮(今高雄市內門區光興里)以養鴨為業,為人豪爽好客,有「小孟嘗」、「鴨母王」之稱(傳說他養的鴨產下的鴨蛋有2個蛋黃[2])。
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臺灣鳳山縣縣令出缺未補,由臺灣知府王珍自攝縣政。1720年福建巡撫呂猶龍題參王珍等虧空官銀15萬兩。王珍為彌補財政上的漏卮,令次子代攝鳳山知縣。[3]王珍次子巧立名目,橫徵暴歛,農人不從便加以拘捕囚禁,造成鳯山縣農人普遍的痛苦。[4]
朱一貴即控王珍之子5項惡政:
- 藉徵糧為名斂財。
- 地震引發海水漲潮,民眾為了謝神而合請戲班唱酬神戲,衙門以「無故結拜」為罪名逮捕40多人。(1721年台南地區有疑似海嘯之紀錄,然有些人認為是暴風雨所致)[5][6]
- 以違反禁令為由逮捕200多名入山砍竹子的鄉民,並要求這些民眾繳錢了事,否則要被打40大板並驅回原籍。
- 向農民要求每條耕牛均需繳納銀錢,否則以私牛視之。
- 向店家和砍藤為業的民人勒索金錢。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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