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治台的末期,各國威脅迭次起,清朝衰微無力氣,放任被人來侵欺,
1867美國羅妹號,遇颱漂流到南台,全遭原住民殺害,美方訴請清排解,
台灣清官吳大廷,答稱蕃非管轄境,美方派鑑又出兵,欲討公道蕃界行,
先由海上用炮擊,派181員陸戰兵,進攻蕃界打不勝,副鑑長頭被斬刑,
美蕃雙方對談論,蕃曾被殺懷宿恨,化解仇恨解糾紛,還頭和解定約文,
1871牡丹社事件,日船遇颱漂來台,漁民54人被殺害,訴請清廷加制裁,
清覆曰蕃皆化外,野蠻不歸服王化,日告清廷要代伐,動員軍隊征蕃界,
日軍登陸攻石門,奇襲制人攻無防,殺人燒屋逞威風,歸伏牡丹旁57莊,
強悍排灣勇士群,反擊打退日本軍,日軍退守龜山屯,等待本國派援軍,
清廷聞悉大事情,派陸海軍台灣行,府城派駐沈葆楨,了解雙方的軍情,
日方見勢已不利,七次談判求賠錢,索賠300萬咬定,後付50萬來排平,
鴉片戰爭為契機,睡獅清朝始覺醒,革新改革提倡時,防衛外患已來遲,
英國阿片穫大利,則徐毀焚阿片起,外國侵犯不斷離,封建清朝勢已微。
(文由三叔公黑白想黑白講轉載)
1867美國羅妹號
(文由三叔公黑白想黑白講轉載)
1867美國羅妹號
1867年(同治六年)三月(陽曆),美國商船羅發號(Rover,又譯羅妹號)自汕頭開往牛莊,途經臺灣海峽時,遭風浪漂流至屏東七星岩觸礁沉沒,遇難船員於獅龜嶺海岸一帶登陸[1](位於恆春半島,今墾丁附近),於「龜仔甪社」(今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旁社頂部落)上岸,誤闖排灣族領地,被誤認為侵略者,故遭到原住民武力反擊,船長亨特·漢特(J. W. Hunt)夫婦等十三人遭「出草」殺害。唯一倖免的粵籍華人水手逃至打狗一帶(今高雄),並向當地清廷官府報告。由於清廷其「理番」政策以教化程度高低,被劃分為熟番、生番兩地,對法律無法管轄「生番」地帶向來以不歸王化的理由,不願介入。清廷地方官員以番治番、以夷治夷的守舊觀念,企圖消極處理,便在地圖明顯標出官權不及的「番界線」,以枋寮至鵝鑾鼻為排灣族領土,是不在管理版圖內作為緣由而不受理此事,美國於是決定自行處理。
見到美國政府態度強硬,清廷才驚覺事態嚴重,恐開罪美方,便命令台灣總兵劉明燈率兵士500員進發,至柴城一帶(今屏東車城鄉)受阻於排灣族十八番社的抵禦。劉明燈乃與首領卓杞篤見面,企圖說服解散聚集的原住民[2]。
李仙得見清廷方面亦不得要領,自偕同「通事」六人於9月4日扺臺,後於10月10日在「琅𤩝」[3](今屏東縣恆春鎮)與臺灣排灣族十八社總頭目卓杞篤直接交涉[1],雙方達成口頭協議[1],同意歸還船長亨利夫婦的首級及所劫物品,並允諾將來海事受難者皆以「紅旗」為信號求援,表示對臺灣頭目的友好,也希望不再殺害船難者,是為南岬之盟。但美方要在象鼻山設立炮臺、燈塔的要求,為當時出席的清廷官員(知府(兵備道吳大廷)、臺灣鎮總兵劉明燈)否決,造成日後美方直接繞過清廷與排灣族「親善盟約」的另一項因[4]。 同治八年(1869年)2月,李仙得再度來台確認原住民是否遵守該條約,2月28日與卓杞篤再度會面[1],雙方正式簽訂了「親善盟約」的書面協議,建築砲台、駐紮守保證不攻擊殺害西洋船難者,羅發號事件始告落幕。(文由網路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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