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6日 星期日

溪湖史記第十單元:見聞歷史:阿狂厝埔仔庭出黑米

溪湖史記第十單元:見聞歷史:阿狂厝埔仔庭出黑米

阿狂厝埔仔庭出黑米
第二次世界戰結束後不久,大既民國36年間傳出,溪湖阿狂厝埔仔庭,出現「萬能仙丹」黑米,阿狂厝埔仔埕是位於湖西里西南角屬九、十鄰,與汴頭里一鄰中間,東榮麵粉工廠東邊,一遍土沙質墓地被稱呼「埔仔埕」,埔邊有一欉大榕樹,樹下有一座「有應公廟」,傳聞非常靈性,有求必應平常香煙不絕。 

起初附近居民傳出,埔仔庭出現黑米,據說能治難病雜症,小鄉鎮傳播之快不到三天全鎮皆知,甚至鄰近鄉鎮也聞風而來,挖掘黑米。

由於當時瘧疾流行,民眾飽受其害,在苦無特效藥 之下,有人將黑米沖泡飲用,居然治癒,消息傳出後,立即吸引南北各地而來的民眾挖掘黑米視為仙米。

黑米出現範圍,在廟仔附近大約三十公尺範圍左右,當時挖掘黑米的人每日人山人海,報紙也有刊登此消息,因此轟動全台,遠方如花蓮也有包遊覽車,專程來挖掘黑米。

當年阿狂厝埔仔庭樹下有座「有應公廟」被信徒重新整修,因此而臨時結市,攤販排埔仔庭周圍,賣香紙攤、飲食攤,也有人專門挖掘黑米賣遊覽客。

此撿「萬能仙丹」黑米大既熱鬧有半年左右才慢慢靜下來。
可惜找不到當年刊登“溪湖阿狂厝出現黑米事件”報紙無存檔無法登載,請參閱,同時間,發生大村「慈雲寺」黑米救世,事蹟報紙報導。
大村鄉也傳出「黑米救世」事蹟
慈雲寺創立於清道光元年,至今已有180年的歷史。民眾挖掘黑米。
同年鄰鄉大村鄉也傳出,「黑米救世」事蹟,大村「慈雲寺」成了居民的信仰中心。相傳當時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不久,瘧疾(寒熱症)肆虐,藥石無效,環境衛生也差,很多流行病與重病無法治瘉,民眾將慈雲寺庭顯現挖得黑米拿來治病,據說吃了黑米後都不藥而癒,非常神奇。
黑米救世的 靈驗傳奇很多,風潮 一直持續一個月,以後即未再出現黑米,如今僅剩在廟中珍藏的七顆,也是慈雲寺之寶。而富麗堂皇、建築宏偉的慈雲寺,在大村社區都是相當醒目的標的
中華日報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觀世音救世事件即將搬上銀幕 慈雲寺黑米傳奇開鏡 【記者吳懿蒼 大村報導】
現在市面上有黑糯米販售,但是, 彰化縣大村鄉有一百八十多年歷史的慈雲寺,在五十四年前,即傳出有「黑米救世」的事件,且轟動一時,也使慈雲寺名聲大噪,迄今該寺尚保有七粒珍貴黑米,以特殊塔型珍藏,吸引許多好奇民眾一探「神奇」。

據慈雲寺主為吳朝花表示,民國三十六年五月十七日,大村村長賴耀崇做了一個奇怪的夢, 夢見觀世音菩薩指示,即在廟庭顯現黑米救世, 他半信半疑到廟庭試挖,果然挖出黑的亮麗如夢境般的的黑米。

由於當時瘧疾流行,民眾飽受其害,在苦無特效之下,有人將黑米沖泡飲用,居然治癒,消息傳出後,立刻吸引南北各地而來的民眾挖掘黑米,造成大轟動。

吳朝花說:黑米救世的靈驗傳奇很多,其中有一位小孩子把挖的三 粒黑米轉售,而去買肉圓吃,結果肚子疼痛不已。顯示不能牟利。

另外有一位黃姓警察要制止挖黑米,說也奇怪,也肚子痛,後由其妻向菩薩懺悔後無藥而癒。

這個黑米出土的風潮一直持續 一個月,以後即未再出現,如今僅剩在廟中珍藏 的七粒,也是該廟之寶。

此鄉野傳記,巧合就是溪湖、大村都是同時黑米出現於寺廟附近!!

(中國時報,聯合報,中華日報 ,員林時報,台灣日報,等都有刊登報導。)
參考資料臺灣民間有應公之小祠
有應公臺灣民間隨處可見的一種小祠,為收埋無主遺骸而建。在路旁、田野、山丘、墳塚,甚在村里、市街皆可見。1919年(大正 8年),身兼臺灣總督府編修官及翻譯官的丸井圭治郎在所撰《臺灣宗教調查報告書》裡就提到:「臺灣民間有應公之小祠,隨處可見,其數實有數千之多。」
這類小廟來源有二種,一是厲祭的故習與厲壇的置設,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載:「按厲壇祭死而無後及為物所害者。春秋傳曰:鬼有所歸,乃不為厲。」一是清代臺灣就有在義塚旁設置無祀祠以祀孤魂之俗,因為義塚為數眾多,無祀祠之置設也隨之而起。沈茂蔭《苗栗縣志》載:「萬善祠,祀義塚孤魂。」義塚多會於墳塚前豎立墓碑,上面刻書「萬善同歸」、「萬善同歸所」、「同歸所」、「萬善同歸墓」等字樣;無祀祠大多以「萬善」為名,如萬善祠、萬善廟、萬善宮等,乃源自「萬善同歸」。
有應公廟是現代臺灣民間對一般無祀祠的通稱,此名源自「有求必應」,《臺灣文化志》中卷:「相傳奉祀香火以慰藉其孤魂者,則祈願所求之事,必有所應。(因廟楣必揭掛「有需必應」之匾,故稱為有應公。)」清代官方祭祀有應公每年凡三祭,即清明日、農曆7月15日與10月1日。但現大多數有應公的祭祀多於集中於7月普度時進行。
一般信眾認為有應公掌偏財之運,故賭徒祭拜者頗多,這也是大家樂盛行後,有應公廟一直香火不絕、演戲酬神夜以繼日的原因。由網路轉載

路旁屍
分類:〔宗教〕 > 〔神明信仰〕 > 〔陰神與鬼魂〕可連結網路參考
台灣有句話罵人俗語:「路旁屍,腳骨大細枝,放屎會牽絲。」意思是:死在路旁沒人理,腳骨大小枝,做人拖泥帶水。

「路旁屍」的意思是死後曝屍荒野無人管,更指為人處世不可萬事做絕,否則死後連後事都無人理會,且死後也不得安寧。

同時路旁屍也有客死異處或異鄉之意,因為身在故鄉,無親無故,死了也沒有人會知道,只能當路邊的無名屍。

在台灣,早期的羅漢腳「有路無厝」、「病無藥,死無蓆」、「死後,無人哭」。活著時舉日無親,四處流浪,死後更無人辦後事,屍體曝露路邊,成所謂「路旁屍」,任由風吹雨淋。

過去民俗傳統,認為無依無靠、無後嗣的鬼魂,因無人祭拜會變成惡鬼,因此有些民間善士就替這些路旁屍加以收埋、蓋小廟且定時祭拜,成了現在有應公廟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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