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7日 星期五

溪湖史記第九單元:台灣光復:韓戰與台灣(2)


溪湖史記第九單元:台灣光復:韓戰與台灣(2

小女孩在遭遇空襲時衣服被燒光,痛苦的哀嚎著。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一 九五年韓戰爆發後,美軍開始進駐台灣二十多年,最先來的是軍事顧問團與中情局,因為人數不多,有些還在閩浙外海上的離島,所以問題不大。但隨著韓戰的停火,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台美之間簽定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後,大量美軍駐台。

老蔣曾與老美簽下臨時協議,在雙方簽定「在華美軍地位協定」前,所有駐台美 軍都比照顧問團,而顧問團又屬美國大使館;也就是說這數萬名的駐台美軍,全都能在台灣享受「外交」待遇。

這種情況下,美軍在台灣的「性」福,當然是可想而知。
   根據二○○一年五月六日,香港《亞洲週刊》所報導的專題「駐台美軍惡行檔案曝光」,該刊獲得一九六六年七月十一日,台灣省警務處處長周中峰(後任國安局長)給台灣省主席黃杰的機密報告稱,歷年來處理美軍的「涉外案件年約二千至二千五百件之間,雙方均能顧全大體」,「符合弭禍於無形,制亂於初動之要求」.

  美國來台渡假軍人召妓飲酒作樂(1)

至於美軍在台所犯下「涉外案件」,最主要的還是強姦台灣婦女。老蔣擔心引起民憤,加上美軍在台又有治外法權,官方只好扮演「龜公」的角色,盡量「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強姦案最後都是「和解」收場。

在軍統局特務出身的周中峰處長,上呈軍人轉任省主席黃杰的這分機密報告裡,有許多駭人聽聞,但在戒嚴時代台灣媒體圈,誰都不敢報導的「涉外案件」。

例 如一九六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下午,被收容在台北博愛婦孺教養院裡,一名年僅十四歲的林姓孤兒,竟然被一個黑人美軍強拉上車,駛至美陸軍通訊中心附近荒僻草地,該黑人在車內將林姓少女強姦後逃去,後經員警外事組向美軍懷特中校展開調查,確認是美陸軍通訊中心人員布朗所為。

該美軍由受害人在數十黑人行列中確切 指證無誤,由於案情嚴重,交由台方司法機關審判。至於「和解」條件如何,報告裡未提到。

另外報告裡也有一個強姦「半」遂的和解案例:一九六六年五月二十日至六月十五日,十七歲羅姓女傭,連續被美軍莫庚林軍士脫光衣服強暴三次,《亞洲週刊》裡報導,機密檔案的調查巨細靡遺,指稱每次強姦時均是莫庚林「尚未深入即不支洩精」。經「協調」後雙方同意和解,由莫庚林賠償羅女美金三百元。

機密檔案最「勁爆」的話題,就是這起「美軍強姦,國軍賠錢」的案例。一九六六年六月十九日凌晨二時,駐台中的美國空軍一等兵聖米格爾,在台中市大公街一家旅 社內,原欲召妓不遂、竟然頓萌歹念,先搶奪旅社李姓女服務生(三十五歲)手上所持之身分證逃出,李女

追出門外至無人處,米格爾突以小刀威脅李女就範,在旅社以外約二百碼處巷內施以強姦。
該處原堆放公賣局回收酒瓶等雜物,李女被強按於雜物上,以致臀部被割傷。案發時旅社員工發覺有異,隨即報警,員警當場捕獲該美軍現行犯,並檢獲小刀、皮夾、內褲等證物。台中市警察局立即報告台中地檢處,並通知美軍憲兵組長到場處理。

由於受害人的丈夫,是國軍的空軍第三聯隊士官。檔案裡還特別提到:「本案牽涉中美雙方軍人,性質極為嚴重,稍一不慎極易招致重大糾紛。為維護軍心士氣,並避 免擴大起見」,國軍的做法竟然是先行「墊付」受害人遮羞費十萬元,再由受害人「向地檢處撤回告訴銷案」。至於國軍日後是怎樣向美軍催討先行「墊付」的遮羞費,檔案裡沒說,大家也不用多問了,反正我們國軍是很有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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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起一九六六年台灣婦女被美軍強姦的案例,能得到美軍的賠償,甚至是國軍的先行「墊付」,而不是像一九六三年叛逃國軍飛行員徐廷澤所說的「無人過問」,關鍵是在於這三起美軍強姦案件,都發生在一九六六年四月十二日,台美之間剛簽署換約後正式生效的「在華美軍地位協定」後。這個協定之所以在美軍駐台十多年後 才搞定,最大問題就是第十四條第三項裡,關於美軍在台犯罪的管轄權,尤其是在「強姦」罪的部分。
  
至於拖延十多年的「在華美軍地位協定」,能在一九六六年得到美方讓步,將在台灣涉及「強姦」罪的美軍,交由台灣司法機關處理,關鍵也就在於兩年之前的「埤頭事件」,以及為這案件奔波勞碌,讓老美也敬佩的已故東吳大學校長端木愷大律師。

一九六四年八月,越南爆發「東京灣事件」,北越游擊隊向多處美軍基地展開攻擊,正規軍的三二五師甚至越過北緯十七度線,進入南越領土集結,美國國會因而在八月七日通過「東京灣決議案」,授權總統自行判斷動用包含武力在內的一切行為來處理。

 隨著美軍涉入越戰的情勢升高,十一月三日(星期二)國軍與美軍在中台灣聯合舉行「天兵六號演習」,不但駐台美軍參加,連琉球(當時還由美軍佔領)美軍也來調 動來台支援。但在演習過程中,美軍一七三空降旅五三團三連的三名黑人士兵莫利、布希與英格瑞,竟在光天化日下,於彰化縣埤頭鄉和豐村,持槍輪姦一名在田裡 工作的年輕女子,該女在受暴過程中因未完全配合,還遭三名美軍毆打成重傷。

這件駭人聽聞的輪姦案,在淳樸的台灣農村發生後,雖然媒體在老蔣的戒嚴體制下不敢報導,但小道消息已傳遍各處,美軍高層知情後,連夜將三名涉案軍人空運回琉球。老蔣當然也擔心,案子若在台灣的美軍法庭裡審判,像九年前「劉自然案」那樣被判決為無罪,台灣勢必引發反美暴動,心裡當然也希望美軍趕緊把這三人送走。至於受害的農村女子,為了「中美軍事合作」,就當作為國捐「軀」一次(不,是捐了三次)吧!


大批美國軍人來台渡假

案發之後四個月,一九六五年二月八日,被送回琉球的三名涉案美軍,在琉球奎裕營軍事法庭開庭審判,被輪姦成重傷的台灣農村女子,並未在琉球出庭,而是由已故的東吳大學校長,也是密西根大學法學博士的端木愷大律師,蒞庭為被害人爭取權益。

當年美國本身的法學博士也不多,端木大律師德高望重,法學素養與職業經驗,連老美也敬畏他三分。

因為端木大律師的義助蒞庭,被輪姦成重傷的台灣女子,在美軍法庭裡獲得了公道。涉案的三名黑人士兵,都被判以不光榮退伍,並停止一切薪資與津貼入獄服刑。二月九日,輪姦並施暴的主犯莫利,被判處五十年的重刑。二月十日,布希因為是從犯,雖強姦被害人,但並未毆打施暴,所以被判處二十年徒刑。二月十一日,英格瑞不僅是從犯,並未毆打施暴,而且強姦時因緊張而未深入,也無法射精,犯案後又立刻在台中向美軍牧師懺悔,所以法庭只輕判他十年徒刑。
   
「埤頭事件」在端木大律師的義助下,美軍法庭終於讓強姦婦女的大兵受到法律制裁,而美國軍方也開始正視軍人強姦駐在國婦女的軍紀問題,同年八月三十一日,老蔣 終於得到老美同意,簽署了延宕十多年的「在華美軍地位協定」,將美軍在台涉及的強姦案,在換約生效起,交由台灣司法當局處理。

雖然台灣軍警為了「大局」, 還是會軟硬兼施的讓受害婦女接受遮羞費後「和解」,但無論如何,台灣婦女的人身安全,還是多了一點保障,一切都要感謝這位擔任東吳大學校長多年,卻從不領薪水,去世後還捐出房子的虔誠基督徒。

東吳大學校長端木愷正義大律師照片

雖然台美之間簽署了「在華美軍地位協定」,但美軍在台也逐漸走進歷史。一九七年代後,「越戰越南化」讓美軍不是很光榮的脫離了泥淖,而台灣也少了度假美軍 來買春的外匯收入。


美國來台渡假軍人召二酒家女享受共浴樂!

隨著老美與中國的「關係正常化」,駐台美軍的人數也逐年減少,琉球美軍更不可能來台演習了。到一九七八年十二月,老美終於「背信忘義、 排我納匪」,斷交之後一年,協防條約終止,台灣自此也就再也沒有美軍來了。美軍「射精天堂」的這個惡名,當然也終於洗刷乾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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