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人由唐山入墾溪湖初以建草寮避風雨,辛苦墾田,開墾初有成後,與陸續來溪之親堂鄉親,集居住一處,三五戶共成一個聚落,後被稱為庄頭,庄頭稱呼也由該處特色,代表被呼稱,成慣後則定成其名,如頂山寮、下山寮、山仔腳、崙仔頂等是指其地頭、位置而被稱呼定名,三塊厝、四塊厝、頂厝、下厝等以住戶特徵而定名。墾地漸漸形成墾民固定擁有地域後,已具備定居條件,因此將簡陋居所,改建竹材房屋,又因台灣多颱風,竹材房屋身輕容易被吹毀,為防範風害,住所四周插竹圍護屋,後發覺沼澤地有沈澱深層粘土,則以粘土做成土角,用土埆疊成較有防風功能之房屋,土埆厝優點是冬暖夏涼,但怕水害,被水浸潤後容易溶解而塌崩,曾於1959年八七水災,本鎮僅存的土埆厝聚落,中竹里全村土埆厝不堪大水浸蝕而崩塌是一例。土埆厝之缺點,後來改為固水圈建法,將房屋下沿築三尺左右的磚壁,防水水災。
有上記經驗,溪湖鎮人居住形體,隨時代、經濟、環境而漸漸改變。
如溪湖街仔,1920年代的店鋪,多數是竹管造,屋頂蓋茅草或鉛板之房屋。
店的門面,用組合活動式所謂「店窗」,「店窗」組立方式,門、窗每片可裝、卸,關門全部門、窗裝上時:如下圖
屋頂茅草可維持三、五年,如蓋稻草、甘蔗葉則必須每年重新更換,連該時代的市場也是竹管造的,到製糖會社設立後,帶動商業發達,中街漸漸蓋起二層樓房,1930年本鎮第一間歐式三層樓,首次由金財山金仔店主人黃超所蓋。
之後,市場遷移街尾,全街新建物都以隨時代、經濟建磚造二層樓,至光復後到目前全市區高樓、大廈林立已鄉村形成都市化,尤其是農村,傳統三合院已不多見,豪宅、樓屋成為農民新的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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