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二林蔗農事件
「三個保正八十斤」的諺語由來
*「三個保正八十斤」的諺語:在某製糖株式會社製糖工場,一群忍無可忍的農民,在「保正」陪同下向會社抗議,並要求檢查磅秤,結果發現三個保正站上磅秤,竟然只有八十斤。(一台斤=16兩,一公斤=26兩,80斤=49公斤)當然蔗農雖然有一定的利潤,但是將所得拿去還清事前向會社借來買苗、買肥料的利息,以及給付地主租金,剩下來便沒有多少錢了。
二林南區蔗農自大正十二年(1923年)起,對於不公不平的採收政策,在二林庄長林爐、公醫許學[9]、大城庄長吳萬益領導下,不斷向林糖提出訴求與抗議,但都不得要領。
第二年,再聯合了二林、大城、竹塘、沙山等四庄共2002名的蔗農,聯名向臺中州及殖產局陳情,林糖才答應每甲增加五圓作臨時補貼,其實每千斤約只補貼0.0625圓而已。但這已是台灣蔗農抗爭第一次成功的案例。
這個案例遂成為台灣各地蔗農向當地製糖會社要求提高蔗價運動的開端。據《簡吉獄中日記》導讀中說這種訴求與爭議事件,到1925年增至12個會社。但這些糾紛後來大多獲得解決。惟獨二林蔗農與林糖的怒火卻還繼續延燒擴大。
很顯然,在兩個採收區一甲地每年170圓 的懸殊下,五圓的補貼只是杯水柴薪,繼續抗爭是勢所必然。又因林爐、許學、吳萬益都具有官方身份,引起蔗農的猜疑,因而轉向當時回鄉開業的醫師李應章求援。
據說當時李應章與許學原本就有心結。因而他就結合二林區「台灣文化協會」會員劉崧甫、蔡淵騰、陳萬勤、詹奕候等人,進行研究種植甘蔗的成本、產值與糖廠收益等資料的分析,認為甘蔗一千斤應該要給7圓才合理。於是便開辦理「農村講座」,起草《蔗農組合章程》,編寫《甘蔗歌》,教導蔗農吟唱,呼籲農民團結,作為與糖廠交涉的籌碼。
1925年1月1日就在仁和宮前之廣場,召開「農民大會」,二千多人參加,議決組織「二林蔗農組合」,以代表蔗農與林糖交涉。6月28日正式在「二林酒製造廠」成立「二林蔗農組合大會」,這是台灣第一個「農民組合」(即今日農會前身),參與的農民計有404名。會中選出李應章為理事長,劉崧甫、蔡淵騰、詹奕候為常務理事,陳萬勤、謝黨、謝月、詹忠、洪珍、詹昌寶為監事,另選出代議員五十人。又聘泉風浪(日籍,台南新報記者)、鄭松筠(臺籍,辯護士)為顧問。正式掛牌運作,開啟了台灣農民組織的先河。
蔗農組合成立後,組合蔗農代表先向「林糖」請求提高甘蔗價格,但不被接受;八月又陸續前往北斗郡、台中州總督府請願,但仍然沒有結果。9月27日,二林農民再度集會,議決五大訴求:
採收前先公布價格。
價格由雙方決定。
過磅有蔗農立會。
肥料自由買賣。
應公布肥料分析表。
10月6日,李應章、詹奕候等組合幹部再往「林糖」交涉,遭到拒絕。10月15日,第二次談判又告破裂。組合人士轉而求助於北斗郡守石渡榮吉,郡守亦僅敷衍而已。蔗農眼看甘蔗採收期將至,於是一致聲明:在沒有公布價格前,甘蔗拒絕「林糖」採收,埋下了事件爆發的引信。
10月21日製糖廠派人帶領僱工到二林、沙山兩村七處非組合成員的蔗田要收割,被組合成員阻止。22日早上,林糖及僱工30幾人強勢進行收割,組合 成員出面阻止,僱工們雖然拿到較平時優厚的工資,面對衝突觀望不前。
當天下午一點左右,遠藤巡查部長率六名巡查(大石、諸富、和知、小野、高木、洪文 滔)、北斗郡喜多特務 (特別高等員警) 及糖廠社員20多人、僱工16人前往支援收割。農組這邊的蔗農見狀也號召更多人前來,雙方對峙情勢緊張…
文由溪湖史記第十單元:見聞歷史:二林蔗農事件轉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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