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8日 星期二

今天話題:民俗禮儀--喪葬 (下集)

今天話題:民俗禮儀--喪葬 (下集)



台灣「少子化」會造成什麼影響?
A:依照經建會的推估結果顯示,台灣人口零成長將提前四年(在民國一一一年)發生,民國一一二年我國人口將開始負成長。如果生育率持續創新低,除了人口提早進入負成長外,平均每位工作人口負擔上、下兩代依賴人口的經濟壓力亦將更為沈重。此外,又由於生育率持續降低,使得人口結構逐漸變成倒三角形,意即未來工作人口將逐漸減少,甚至無法負擔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口的需求。

少子化、高齡化Q&A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Read more: https://www.npf.org.tw/13/8108
       


 昔:(1) 
古云七十古來稀,殘燭喘生順天意,

回顧人生的過去,鹹酸苦甘都試,

春夏秋冬照甲子,人倫世情順天理。
 昔:(2
滿堂子孫天倫福,五代同堂共享樂,

牛車滿載子孫兒,朝出夕歸樂無比,

日暮西山黃昏時,美麗晚霞慰老年。


  今:(1

今說七十無稀奇,說是人生才開始,

看今世情喪天理,貪欺搶殺真傷悲,

四季冷暖亂甲子,功利社會喪倫理。

   今:(2

堂內子孫分別離,士農工商各處去

天倫聚樂難預期,逢年過節才相見,

老來如無自愛時,長壽多活無意義。

(註:非四句連

民俗禮道
豎靈「返主」回家後,設靈位於廳旁,稱「豎靈」或稱「安靈」。
亦有由「糊紙店」裝置孝堂,俗稱結彩壇,壇之背景為神桌,正壁貼以白紙,白紙四邊分貼藍色剪紙之蝙蝠圖樣,白紙正中又貼圓型圖紋。
廳堂頂部搭格分內外。壇前頂桌正中祀置魂身(仿製死者之紙像)、魂帛(寫死者姓名生卒年月日者,置於魂身前面),兩旁並置「桌頭女間」(紙製男女僕婢各一,男僕手捧喫煙具的水煙吹,女婢手捧茶盤茶杯)。
金童玉女紙像、幢幡。
下桌置香爐靈燭等祭具。
壇後排設靈桌,桌上放油燈,桌下放竹凳,凳上置死者衣服鞋襪。
不設彩壇者僅置靈桌,祀置魂身等各件,以備供祭。
彩壇於句祭期滿「除靈」時撤除,而往時多將撤之靈桌棄於訣郊外。
孝飯:喪家婦女自收殮時起至除靈日止,每日早晚兩次在靈前哭泣,俗稱「叫起叫睏」,即藉以喚醒其起床與進床。
同時並在靈前晨夕供膳祭之,稱「孝飯」,祭至除靈之日。
惟逢七月,因屬於鬼月,乃廢之。亦有因至除靈日太久,乃自「五旬」以後改為「寄飯」,平日只以薪米奉於靈桌,以代每日二次孝飯之煩。
巡山:葬後一兩日喪主穿孝服至墓地參拜,並勘看埋葬後之情形,稱「巡山」,或稱「巡灰」,同時拜謝后土,而舉行「完墳」(墳墓竣工)之儀。
富家另擇日完墳。
此後每年清明節前後十日間,向戶均往掃墓。
做旬:出葬後除每日朝夕「孝飯」外,另每隔七日奠旬祭一次,稱「做旬」。
其各旬旬祭情形如下。
頭旬:
第七日稱「頭旬」,亦稱「頭七」,俗以死者直至此日始知自己死亡,其亡靈將歸宅哀哭。
為此,喪家乃於亡魂歸宅以前,即於是日午夜以後,開始號哭,而至正午,致祭供養或延請道僧在靈前誦經「開魂路」。
道僧舉行法懺多設法壇於喪家(一、三、五、七旬的大旬均設之)
壇中懸三寶佛,左右懸十八地獄圖,喪家遺族隨僧道獻敬。
二、四、六旬為小旬奠祭從略。
三旬
或稱「查某子(女兒)旬」嫁出女兒需於是日回家奠祭,故有此稱。
中流以上家庭舉行「做功德」,係由嫁出女兒女婿備辦豐富祭品至岳家致 祭。
其儀,先由僧道誦經,繼由禮生司儀,女婿致祭讀祭文等,儀式極隆重。
是夜,喪家設宴酬謝。
做功德為期一晝夜,亦有做二三日者。
又逢五旬、七旬等大旬,亦做功德。
做功德之後,時亦做「弄鐃(俗稱弄樓)」,係如似技藝表演之行事,做功德時,亦在靈前由道士舉行「打虎練度」「木蓮救母」兩齣節目。
前齣扮演一行為尋覓吉地安葬,途上逢猛虎,經與之搏鬥,虎將為孝恩感動,放其通行。
後齣飾演目蓮上人設法救出其母在地獄受苦。
均為宣揚孝道。

五旬
由孫女姪女致祭,因而稱「查某孫仔旬」。

七旬
即屬尾旬,俗稱「做尾日」,尾旬除「做功德」奠祭,入夜有「燒靈厝」之 俗。
靈厝為紙竹紮製之家屋模型,製造美觀精巧宛如權貴第宅,是夜,與「魂身」一併焚燒,以供死者在冥界之用。
喪家,紙製飾物另有「二十四孝山」,係示二士四孝之故事場面,懸於大門 上。
大門兩側又由出嫁女兒贈製「金銀山」為裝飾類此均為答謝死者之親恩。
旬祭多者做至十一旬,此為應「套衫」時套衫衣數而定。
關于旬祭日期,俗謂「死人快過日」,因此一旬縮短為七日,且以初旬以後又以六日為一旬,由此七旬原為七七四十九日,實際做旬四十三日。
惟上壽者仍按四十九日為尾旬。
又稱「死人無閏月」,其對年(周年忌),均以實月則包括閏月於其內計 算。
除靈:
於尾旬或「做百日」「做對年」時「除靈」撤靈桌。
古俗,除靈次日喪家婦女換穿素衣,至寺廟行香後,始准回家省親,稱「行圓」蓋視喪中為不吉祥也。
喪中,喪家鄰右門上懸紅布,以示其為安康之家。
換孝:
帶孝至百日「做百日」或「推靈(除靈)」安位後,則由「粗孝」更換為「幼孝」,此稱「換孝」,而於「做對年」(一周年忌)合爐(合祀於祖先位牌)後,始「脫孝」。帶孝期內喪家年節概不做粿粽類,均由親戚餽贈。
風水:
「風水」(墳墓地理)之說,台灣尚盛。
其選擇,概由「風水先」(地理師,即堪輿家,擇日師、算命先兼業之),占卜其地勢方位之吉凶。
所謂風水即稱天地之氣,廣義解為「藏風得水」之意。
多應用於建屋,蓋造寺廟,惟一般多指稱墳墓地理。
據風水說,山脈象徵為龍,因稱龍脈,龍脈突起處稱龍腦,分脈稱分龍,脈之起處稱起龍,脈之終處稱注龍或稱龍尾,而以龍腦相通為吉地,分龍為最吉,注龍及無龍脈為凶地。
又生氣聚處稱穴,如墳火口等處或地形如動物處亦稱穴,而視結穴處為最好風水。他 如:穴後之山勢稱來龍,遠大之來龍稱祖山,近高之來龍稱宗山,穴後之高山稱主山或稱後山,而視其形,配以五行,分稱水火木金土之五山。擇風水時則按死者之 生卒年月日擇吉地,或覓座北向南眺望佳地及土質土色佳處。且按山之形狀,其在木山則應取節(稍高處稱節)其在火山則取尖(山頂稱尖)其在金山則應取口(臨 溪流處稱口)等,由此可知風水說之一班。
居民重視風水,因而不惜重金尋覓吉地。偶而葬後,一家子孫不平安或家運不振,又歸咎風水,無不換地改葬,其間難免為奸滑之術士所乘。
其實俗說「福地福人居,福人居福地」,足知風水之好壞之實甚渺茫
墳墓
墳墓之築造,概述於下。
墓牌書「顯考」者用於有勳功之男人,「顯妣」為其婦,一般書寫「故考」及「故妣」,其字數每行末字須為「生老病死苦」中之「生」或「老」,必須避病死苦三字。
墓牌左右稱墓耳,接於墓手,墓手彎曲處造印頭(方柱)石筆(圓柱),而以左右的墓手圍墓庭或稱(拜庭),墓牌下設有墓桌。
又墓牌兩側豎立石獅。
墓牌後面,土盛於棺上成饅頭牙處為墓龜,其周邊盛土處係墓山,,墓山的界堤稱砂手,面向右方謂龍砂,左方為虎砂。
另稱穴周圍的山,左稱青龍,右稱白虎,均屬風水之說。
墓地分為塚埔(公共墓地,係官有地,供一般埋葬),私塚(私有墓地)。
昔時富家權勢多設廣闊的私塚,以致時而發生阻礙一般小墓的弊端,現已無此種現象(現時大者也不過二三十坪)。
至於「劫棺」「盜墓」等早已絕跡。
此外昇于墳墓及風水,俗多聽信風水先、卜者之言,以屍葬為凶葬,而以骨葬為吉葬,因有改喪的習俗。
據說「九葬九遷,十葬萬年」,意即表示改葬改葬次數不嫌多,愈改愈良。
夫妻有有合塚於一壙穴者,或兩壙相接而共其墓庭者,兩壙以磚為界,男埋左,女埋右,
生前預設墓壙者稱謂壽城,至今時有所見。
拾骨
台灣尚有洗骨改葬之俗。
凡土葬後經五年至七年,其屍已化,仍擇吉開墳,洗拾遺骨,曝乾後裝入高約二尺直徑約一尺之圓形陶甕「黃金甕」。
再由堪輿家卜地,擇吉安葬,拾骨之禮,多在清明節前後十日間行之。 
忌諱:
喪時忌流淚在屍上,否則該人將發瘋。
守舖時忌貓跳上屍體,以免屍體為此嚇跳抱住旁人。
蓋貓為虎性,遇逢此意外則使之抱住扁擔或其他物具,屍體當可回復原狀而不禍害人。
進壙時,凡生肖相克者將之貼示門前,均須閃避以免沖犯。
葬期忌「重葬日」、則正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己日、七月庚日、八月辛日、九月戌日、十月壬日、十一月癸日、十二月己日。
靈桌上油燈燃油俗稱莿油,忌觸之,否則身將生痛。
腳尾飯(祭死者白飯)上有插筷子,故平時忌小孩作類似情狀,以避不祥。
入殮忌逢雷嗚,迷信死者腹肚會脤,須蓋鑼於其身上,以鎮壓之。
葬禮雜俗:
超度:葬禮中請道僧誦經所做的「超度」,舉之於後:
引魂:為在他鄉客死者,引魂回歸。
拜藥王:俗以在寢床中死,魂將被床困扼而不得超生,應由道僧為此拆開床 架。
閣枉死城:刑死或縊死自殺者,俗以將被幽閉陰間枉死城中,應由道僧超度,救其亡靈。
洗口願:生前常開口罵人者,為免在地癥被閻王割斷口舌,則請道僧超度,而用紙含水拭其口邊,如是則可免受禍。
牽水(車藏):為超度溺死者超生,謂「牽水(車藏)」。
牽血(車藏):婦人因生產而死,為免浸在陰間血池超度之。
開魂路:死後第七日為死者「開魂路」引度。
弄鐃:弄鐃鈸而作各種演技,以慰亡靈。
走赦馬:「做功德」時道僧數人手各執紙馬紙人,圍走壇周,為死者超度。
招魂葬:因溺死或因事故變死尋無死體者,古習製銀牌一面寫死者姓名,咬指血點之,納於金斗(陶器)而葬。被殺死而不知殺犯為何人,以桃枝柳葉使握在其手中葬之。如是解為死者將以桃枝擊退冥界惡狗並以柳條為劍復仇。
石枕:對於被他殺或自殺者,認為陰魂不散,恐他日其鬼魂作祟,入殮時則置石枕或置石,煮蛋,煮豆豉(熟豆)等物於棺內,如是解為除非日久石爛,熟蛋孵化,熟豆發芽亡魂無法作崇加害活人。
停柩:昔殮殯期間例須隔旬,即須停柩七日。富家停柩室內,常至經年累月,中產之家亦約數旬而後葬。蓋此習,實出之迷信風水之說,未得吉地吉時則久停不葬。
喪鬮煞:目擊喪家推靈或出殮而致生病,俗信此為邪神作祟稱「喪鬮煞」,須於百日忌內取靈桌桌裙一端或香條等用以洗身,病將痊癒。
燒庫錢:「圍庫錢」時焚化庫錢多少。概依死者生肖而定。例如生肖鼠者因其體軀小,焚化庫錢小,反之生肖牛馬者因其體軀大,焚化庫錢亦較多。
推靈桌:除靈時應將靈桌推倒,而應由生肖龍虎兩人推翻之。蓋俗謂龍虎鬥方得避凶,否則禍殃將及搬棄靈桌者亦或喪家遺族。
開路神:昔日殯葬行列陣首有「開路神」,身高紉一丈二尺紙人,其上懸吊豬臟腑,由乞食、羅漢腳押至墓地,而取其懸吊臟腑走開,其時須回首馳去,否則必遭厄云。
(下集結束) 
文節錄自"台灣民俗"一書,吳瀛濤先生著作
溪湖三叔公開講部落格編輯製作
今天話題:民俗禮儀--喪葬 (下集)



台灣「少子化」會造成什麼影響?
A:依照經建會的推估結果顯示,台灣人口零成長將提前四年(在民國一一一年)發生,民國一一二年我國人口將開始負成長。如果生育率持續創新低,除了人口提早進入負成長外,平均每位工作人口負擔上、下兩代依賴人口的經濟壓力亦將更為沈重。此外,又由於生育率持續降低,使得人口結構逐漸變成倒三角形,意即未來工作人口將逐漸減少,甚至無法負擔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口的需求。

少子化、高齡化Q&A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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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1) 
古云七十古來稀,殘燭喘生順天意,

回顧人生的過去,鹹酸苦甘都試,

春夏秋冬照甲子,人倫世情順天理。
 昔:(2
滿堂子孫天倫福,五代同堂共享樂,

牛車滿載子孫兒,朝出夕歸樂無比,

日暮西山黃昏時,美麗晚霞慰老年。


  今:(1

今說七十無稀奇,說是人生才開始,

看今世情喪天理,貪欺搶殺真傷悲,

四季冷暖亂甲子,功利社會喪倫理。

   今:(2

堂內子孫分別離,士農工商各處去

天倫聚樂難預期,逢年過節才相見,

老來如無自愛時,長壽多活無意義。

(註:非四句連

民俗禮道
豎靈「返主」回家後,設靈位於廳旁,稱「豎靈」或稱「安靈」。
亦有由「糊紙店」裝置孝堂,俗稱結彩壇,壇之背景為神桌,正壁貼以白紙,白紙四邊分貼藍色剪紙之蝙蝠圖樣,白紙正中又貼圓型圖紋。
廳堂頂部搭格分內外。壇前頂桌正中祀置魂身(仿製死者之紙像)、魂帛(寫死者姓名生卒年月日者,置於魂身前面),兩旁並置「桌頭女間」(紙製男女僕婢各一,男僕手捧喫煙具的水煙吹,女婢手捧茶盤茶杯)。
金童玉女紙像、幢幡。
下桌置香爐靈燭等祭具。
壇後排設靈桌,桌上放油燈,桌下放竹凳,凳上置死者衣服鞋襪。
不設彩壇者僅置靈桌,祀置魂身等各件,以備供祭。
彩壇於句祭期滿「除靈」時撤除,而往時多將撤之靈桌棄於訣郊外。
孝飯:喪家婦女自收殮時起至除靈日止,每日早晚兩次在靈前哭泣,俗稱「叫起叫睏」,即藉以喚醒其起床與進床。
同時並在靈前晨夕供膳祭之,稱「孝飯」,祭至除靈之日。
惟逢七月,因屬於鬼月,乃廢之。亦有因至除靈日太久,乃自「五旬」以後改為「寄飯」,平日只以薪米奉於靈桌,以代每日二次孝飯之煩。
巡山:葬後一兩日喪主穿孝服至墓地參拜,並勘看埋葬後之情形,稱「巡山」,或稱「巡灰」,同時拜謝后土,而舉行「完墳」(墳墓竣工)之儀。
富家另擇日完墳。
此後每年清明節前後十日間,向戶均往掃墓。
做旬:出葬後除每日朝夕「孝飯」外,另每隔七日奠旬祭一次,稱「做旬」。
其各旬旬祭情形如下。
頭旬:
第七日稱「頭旬」,亦稱「頭七」,俗以死者直至此日始知自己死亡,其亡靈將歸宅哀哭。
為此,喪家乃於亡魂歸宅以前,即於是日午夜以後,開始號哭,而至正午,致祭供養或延請道僧在靈前誦經「開魂路」。
道僧舉行法懺多設法壇於喪家(一、三、五、七旬的大旬均設之)
壇中懸三寶佛,左右懸十八地獄圖,喪家遺族隨僧道獻敬。
二、四、六旬為小旬奠祭從略。
三旬
或稱「查某子(女兒)旬」嫁出女兒需於是日回家奠祭,故有此稱。
中流以上家庭舉行「做功德」,係由嫁出女兒女婿備辦豐富祭品至岳家致 祭。
其儀,先由僧道誦經,繼由禮生司儀,女婿致祭讀祭文等,儀式極隆重。
是夜,喪家設宴酬謝。
做功德為期一晝夜,亦有做二三日者。
又逢五旬、七旬等大旬,亦做功德。
做功德之後,時亦做「弄鐃(俗稱弄樓)」,係如似技藝表演之行事,做功德時,亦在靈前由道士舉行「打虎練度」「木蓮救母」兩齣節目。
前齣扮演一行為尋覓吉地安葬,途上逢猛虎,經與之搏鬥,虎將為孝恩感動,放其通行。
後齣飾演目蓮上人設法救出其母在地獄受苦。
均為宣揚孝道。

五旬
由孫女姪女致祭,因而稱「查某孫仔旬」。

七旬
即屬尾旬,俗稱「做尾日」,尾旬除「做功德」奠祭,入夜有「燒靈厝」之 俗。
靈厝為紙竹紮製之家屋模型,製造美觀精巧宛如權貴第宅,是夜,與「魂身」一併焚燒,以供死者在冥界之用。
喪家,紙製飾物另有「二十四孝山」,係示二士四孝之故事場面,懸於大門 上。
大門兩側又由出嫁女兒贈製「金銀山」為裝飾類此均為答謝死者之親恩。
旬祭多者做至十一旬,此為應「套衫」時套衫衣數而定。
關于旬祭日期,俗謂「死人快過日」,因此一旬縮短為七日,且以初旬以後又以六日為一旬,由此七旬原為七七四十九日,實際做旬四十三日。
惟上壽者仍按四十九日為尾旬。
又稱「死人無閏月」,其對年(周年忌),均以實月則包括閏月於其內計 算。
除靈:
於尾旬或「做百日」「做對年」時「除靈」撤靈桌。
古俗,除靈次日喪家婦女換穿素衣,至寺廟行香後,始准回家省親,稱「行圓」蓋視喪中為不吉祥也。
喪中,喪家鄰右門上懸紅布,以示其為安康之家。
換孝:
帶孝至百日「做百日」或「推靈(除靈)」安位後,則由「粗孝」更換為「幼孝」,此稱「換孝」,而於「做對年」(一周年忌)合爐(合祀於祖先位牌)後,始「脫孝」。帶孝期內喪家年節概不做粿粽類,均由親戚餽贈。
風水:
「風水」(墳墓地理)之說,台灣尚盛。
其選擇,概由「風水先」(地理師,即堪輿家,擇日師、算命先兼業之),占卜其地勢方位之吉凶。
所謂風水即稱天地之氣,廣義解為「藏風得水」之意。
多應用於建屋,蓋造寺廟,惟一般多指稱墳墓地理。
據風水說,山脈象徵為龍,因稱龍脈,龍脈突起處稱龍腦,分脈稱分龍,脈之起處稱起龍,脈之終處稱注龍或稱龍尾,而以龍腦相通為吉地,分龍為最吉,注龍及無龍脈為凶地。
又生氣聚處稱穴,如墳火口等處或地形如動物處亦稱穴,而視結穴處為最好風水。他 如:穴後之山勢稱來龍,遠大之來龍稱祖山,近高之來龍稱宗山,穴後之高山稱主山或稱後山,而視其形,配以五行,分稱水火木金土之五山。擇風水時則按死者之 生卒年月日擇吉地,或覓座北向南眺望佳地及土質土色佳處。且按山之形狀,其在木山則應取節(稍高處稱節)其在火山則取尖(山頂稱尖)其在金山則應取口(臨 溪流處稱口)等,由此可知風水說之一班。
居民重視風水,因而不惜重金尋覓吉地。偶而葬後,一家子孫不平安或家運不振,又歸咎風水,無不換地改葬,其間難免為奸滑之術士所乘。
其實俗說「福地福人居,福人居福地」,足知風水之好壞之實甚渺茫
墳墓
墳墓之築造,概述於下。
墓牌書「顯考」者用於有勳功之男人,「顯妣」為其婦,一般書寫「故考」及「故妣」,其字數每行末字須為「生老病死苦」中之「生」或「老」,必須避病死苦三字。
墓牌左右稱墓耳,接於墓手,墓手彎曲處造印頭(方柱)石筆(圓柱),而以左右的墓手圍墓庭或稱(拜庭),墓牌下設有墓桌。
又墓牌兩側豎立石獅。
墓牌後面,土盛於棺上成饅頭牙處為墓龜,其周邊盛土處係墓山,,墓山的界堤稱砂手,面向右方謂龍砂,左方為虎砂。
另稱穴周圍的山,左稱青龍,右稱白虎,均屬風水之說。
墓地分為塚埔(公共墓地,係官有地,供一般埋葬),私塚(私有墓地)。
昔時富家權勢多設廣闊的私塚,以致時而發生阻礙一般小墓的弊端,現已無此種現象(現時大者也不過二三十坪)。
至於「劫棺」「盜墓」等早已絕跡。
此外昇于墳墓及風水,俗多聽信風水先、卜者之言,以屍葬為凶葬,而以骨葬為吉葬,因有改喪的習俗。
據說「九葬九遷,十葬萬年」,意即表示改葬改葬次數不嫌多,愈改愈良。
夫妻有有合塚於一壙穴者,或兩壙相接而共其墓庭者,兩壙以磚為界,男埋左,女埋右,
生前預設墓壙者稱謂壽城,至今時有所見。
拾骨
台灣尚有洗骨改葬之俗。
凡土葬後經五年至七年,其屍已化,仍擇吉開墳,洗拾遺骨,曝乾後裝入高約二尺直徑約一尺之圓形陶甕「黃金甕」。
再由堪輿家卜地,擇吉安葬,拾骨之禮,多在清明節前後十日間行之。 
忌諱:
喪時忌流淚在屍上,否則該人將發瘋。
守舖時忌貓跳上屍體,以免屍體為此嚇跳抱住旁人。
蓋貓為虎性,遇逢此意外則使之抱住扁擔或其他物具,屍體當可回復原狀而不禍害人。
進壙時,凡生肖相克者將之貼示門前,均須閃避以免沖犯。
葬期忌「重葬日」、則正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己日、七月庚日、八月辛日、九月戌日、十月壬日、十一月癸日、十二月己日。
靈桌上油燈燃油俗稱莿油,忌觸之,否則身將生痛。
腳尾飯(祭死者白飯)上有插筷子,故平時忌小孩作類似情狀,以避不祥。
入殮忌逢雷嗚,迷信死者腹肚會脤,須蓋鑼於其身上,以鎮壓之。
葬禮雜俗:
超度:葬禮中請道僧誦經所做的「超度」,舉之於後:
引魂:為在他鄉客死者,引魂回歸。
拜藥王:俗以在寢床中死,魂將被床困扼而不得超生,應由道僧為此拆開床 架。
閣枉死城:刑死或縊死自殺者,俗以將被幽閉陰間枉死城中,應由道僧超度,救其亡靈。
洗口願:生前常開口罵人者,為免在地癥被閻王割斷口舌,則請道僧超度,而用紙含水拭其口邊,如是則可免受禍。
牽水(車藏):為超度溺死者超生,謂「牽水(車藏)」。
牽血(車藏):婦人因生產而死,為免浸在陰間血池超度之。
開魂路:死後第七日為死者「開魂路」引度。
弄鐃:弄鐃鈸而作各種演技,以慰亡靈。
走赦馬:「做功德」時道僧數人手各執紙馬紙人,圍走壇周,為死者超度。
招魂葬:因溺死或因事故變死尋無死體者,古習製銀牌一面寫死者姓名,咬指血點之,納於金斗(陶器)而葬。被殺死而不知殺犯為何人,以桃枝柳葉使握在其手中葬之。如是解為死者將以桃枝擊退冥界惡狗並以柳條為劍復仇。
石枕:對於被他殺或自殺者,認為陰魂不散,恐他日其鬼魂作祟,入殮時則置石枕或置石,煮蛋,煮豆豉(熟豆)等物於棺內,如是解為除非日久石爛,熟蛋孵化,熟豆發芽亡魂無法作崇加害活人。
停柩:昔殮殯期間例須隔旬,即須停柩七日。富家停柩室內,常至經年累月,中產之家亦約數旬而後葬。蓋此習,實出之迷信風水之說,未得吉地吉時則久停不葬。
喪鬮煞:目擊喪家推靈或出殮而致生病,俗信此為邪神作祟稱「喪鬮煞」,須於百日忌內取靈桌桌裙一端或香條等用以洗身,病將痊癒。
燒庫錢:「圍庫錢」時焚化庫錢多少。概依死者生肖而定。例如生肖鼠者因其體軀小,焚化庫錢小,反之生肖牛馬者因其體軀大,焚化庫錢亦較多。
推靈桌:除靈時應將靈桌推倒,而應由生肖龍虎兩人推翻之。蓋俗謂龍虎鬥方得避凶,否則禍殃將及搬棄靈桌者亦或喪家遺族。
開路神:昔日殯葬行列陣首有「開路神」,身高紉一丈二尺紙人,其上懸吊豬臟腑,由乞食、羅漢腳押至墓地,而取其懸吊臟腑走開,其時須回首馳去,否則必遭厄云。
(下集結束) 
文節錄自"台灣民俗"一書,吳瀛濤先生著作
溪湖三叔公開講部落格編輯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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