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7日 星期一

今天話題:民俗禮儀--婚慶 (下集)

 今天話題:民俗禮儀--婚慶 (下集)

台灣「少子化」會造成什麼影響?
A:依照經建會的推估結果顯示,台灣人口零成長將提前四年(在民國一一一年)發生,民國一一二年我國人口將開始負成長。如果生育率持續創新低,除了人口提早進入負成長外,平均每位工作人口負擔上、下兩代依賴人口的經濟壓力亦將更為沈重。此外,又由於生育率持續降低,使得人口結構逐漸變成倒三角形,意即未來工作人口將逐漸減少,甚至無法負擔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口的需求。

少子化、高齡化Q&A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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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娶某的故事 (滿洲娘 曲唱)

一,     

 祭祖結彩過年晚  今夜阮要做新人

被送做堆入新房 呆勢面續紅

逗陣大漢 叫哥彼的人

  今夜變成阮新郎

二,      
 八音鼓吹媒人婆  黃道吉日打大鑼
豬羊轎仔棍仔索 嫁粧滿廳桌
紅頂繡轎 古早的娶某 
古式傳統的禮路
三,       
時代變遷擱進步  男女戀愛互思慕
  媒人失業無發渡  餐廳排宴桌
公開儀式 賀客來祝賀
  現代婚禮省禮路

歸寧
做客︰
婚後第三日或十二日、一個月,夫妻偕至女家,稱「做 客」或稱「雙人返」「返外家」即謂歸寧。做客時隨帶 餅果類為「攜手」「伴手」「等路」。女家設宴待之, 而請親朋作陪。新郎以紅包贈女家父母老幼,女家又以 增培額數回贈新郎。
其回男家,俗以「入門烏,生查埔(生男)」,須至日 暮時頃始回,而攜回「帶路雞」(公禺雛雞一對)、連 根帶葉之甘蔗欉二株及其他禮物。雞、甘蔗均為子孫昌 盛之徵。做客,須由新郎弟妹前往接歸。
捧靴筐︰
歸寧時順便將剪刀、針線、靴筐、竹凳之類帶回男家, 俗稱捧靴筐,此為結婚當時不便攜帶,須在後來始可帶 回,因解於此物與喜事相犯忌之故。
出廳
婚後第三日,新婦始出洞房,而至廳堂拜神,此稱出 廳。出廳時,夫妻先祭拜神明祖宗,而後脆拜父母或致 茶敬親族尊長,及與幼少弟妹見面。
禮成,新婦旋至廚房,烹飪雞作為從事家事之開始。
其時,隨每項工作,唸吉句︰「摸箸籠,材會知頭重 (善於侍奉長輩)攪奔浮(攪食剩廢料)飼豬較大牛。
拜灶君起火不燻,煮糜快滾」。
舅仔探房
婚後第三日晨,由女方兄弟來婚家,探訪新婦婚後起居 情況,稱「舅仔探房」,須由婚家以禮款。
捧(汗)點心︰婚後一個月間」,女家常將食品、點 心、補品等提送男家,供新夫妻食用,此俗稱官點心。 婚嫁忌諱
五、六、七、九月忌婚,俗說「五月誤差」,解以此月 談婚,將致兩家不和睦或婚事失約,「六月不(音買) 出尾」,解於此月談婚,不會有圓滿結果,「因而或稱六 月娶半年某(妻)」。
七月為鬼月,即說「七月娶鬼某」。
「九月狗頭重,死某(妻)亦死尪(夫)」,九狗音 同,即說此月婚娶非吉祥。
婚嫁忌生肖虎人看,因為觲為虎會傷人,免得為此夫妻 不睦亦不生孩子。
忌小孩在旁,因小孩易哭,忌哭。
忌寡婦服喪的人在場,解為不祥
生花易於萎凋,婚事亦列於忌諱,惟連招花,其紅色花 瓣開自葉心,解其狀如深閨女出嫁誠待丈夫,用之。
柘榴亦解為多子多孫,用之。
安床後至新婚前夜,使未成年之男童伴新郎同睡於新 床,如是始能生男,否則俗稱「睏空舖,不死尪會死 某」以為兇兆,忌之。
又由生肖龍的孩童在其床上翻轉稱「翻床」作為早生貴 子之徵。
新婚當日新婦忌尿,因而預先蹴尿桶,以免頻催尿意。
當日為防經期,俗以符咒解之。
新娘入男家忌踏戶碇(門檻),以免觸犯戶碇神,亦稱 踏戶碇等於糟踏尊族,切忌之。
新婦衣服忌有口袋,以免帶走娘家財產,亦忌用兩塊布 縫接,以示防再婚。
結婚四個月內忌用新婦的鏡子照別人。
結婚四個月內忌看戲,不然夫妻會不和睦。
嫁占兆︰
送定後分送人家的禮餅,餅面有火燋,會被人笑為新娘 饒舌(解為饒舌才會不慎將餅燒燋),餅燒得不美,亦 會被笑新娘不美。
結婚當日下雨,占丈夫酒徒。
婚夜新婦入房後,新郎應即下鎖,此為防止新婦以後頻 繁的外出。
談婚時,為占女方性情的或命運之好壞,男方即在神前 放一碗清水,經過三天後,水污則觲不祥,水清觲為吉 兆。
娶入後,夫妻齊拜祖宗,此時一對喜燭擬新郎新婦,一方的火光熄滅則占為該方早死。訂婚掛手指(戒指)時,以其順滑掛下去為佳,否則占將來婚變。 婚後歸寧
由女家贈送的雞放在眠床下,試看公母那一隻先走出來,以卜初產會生男或生女。嫁出的女兒歸寧回家時,遇家人在生火或煮飯,即占一生將與翁姑不和。
婚嫁異俗︰
母仔嫁爸仔︰
即稱母女同時嫁給婚家的父子,如是,父子母女間各成婚配,也即內地所的「桃花夾竹(桃花喻女,竹喻男)」。
例如母嫁為繼母,同時帶女兒嫁為同一家的兒媳,以婚家的兒子來說,父娶入的繼母,同時也是他的岳母,在這種的場合,兒子通常稱呼繼母為「姆仔」(岳母之俗稱)。
指腹為婚︰
甲乙兩家和睦而兩家均孕妊時妻,兩家間事先用口頭約以「兩家生女結為姊妹,兩家生男結為兄弟,一家生男一家生女結為夫妻」。此種婚姻,因歲月隔久,兩家環境易有變異,以致常會發生雙方的紏紛或解約等情事。
不過也有不敢失約而犧牲其命運者,例如男、女方雖未婚夭死,男、女的也有與神主(位牌)冥婚。
娶神主︰
即冥婚之謂。過去台灣此風頗盛,現則因各地寺院齊堂寄祀神主(位牌)的設備普遍,此種婚姻異俗已不多見。
其情形略述如下。
女人未訂婚以前死亡者稱之孤娘,家人即為死者冥婚。
因俗信死靈會「討嗣」(討來後嗣為之祭祀),為免其作祟,仍托媒人找窮人,以贈多額的祭祀費為優遇條件,將神主婚嫁之。
一般窮人可利用這筆錢,充作另娶的女人之婚姻貴,不過男家也有義務,就是以後都要 祭祀,而視娶入的神主為正堂,另娶的即為後妻,其迎娶神主的方式,是先由媒人代理男方,擇吉送禮以拜神主,當日神主抬於黑轎,待神主迎置神桌後,始娶入紅 轎的新娘,日後另擇吉,將神主合祀於男家歷代的大牌,接受後代子孫的香火。
他如,女人於訂婚後死亡時,男方也要與之冥婚。
不然,俗謂死靈會作祟於另娶的後妻,因此都在結婚前一日亦同日娶神,其娶入方式即於上述同。
訂婚後男女雙方均告死亡時,男家即娶神主並祀之,香爐前即且置金錢若干,表示日後將由兄弟間立「過房子」繼承宗祧。
又男人先死,女人有「守寡」時,古例,女人即要於喪葬第一天穿婚裝上轎到男家,男家以禮迎之,之後,新婦形式上要問候之病狀,男家虛言答女以男病已癒,而後女則改穿喪衣,居戶內哭送之。
反之,女人無意守寡,願意改嫁別人時,即不作上述的婚式,如僅像一般人參列其喪葬;而以。
此外招夫招婿謂之「接腳夫」「接腳婿」,其目的在養成前夫亦前婿的遺子,亦服恃翁姑或維持一家的生計,不過日後因遺子長大,究竟不是骨肉,以致常易發生不睦。
又招夫招婿對招家的財產既無權利可言,可知被一般人輕視之一班,俗語說「有一碗可食,不肯被人招」,即指此情形。
另外所謂「接腳查某子」,係兒婦死後再娶入的兒婦,由於與前兒婦生家父母較親密,遂與之結成義父母關係,仍稱這種乾女為「接腳查某子(接替女兒)」。
(下集結束
文節錄自"台灣民俗"一書,吳瀛濤先生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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