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1,2006年與溪湖國校洪校長會談(2) 2,日文揭示板。

三叔公黑白想黑白講

台灣日治時代教育史記

由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轉載

1895年7月14日台灣總督府第一任學務部長伊澤修二,執掌台灣教育事務。他在《設置台灣公學校意見》一文中,建議台灣總督府於台灣實施當時日本尚未實施的兒童義務教育。台灣總督府遵循其意見,在同年於台北市芝山岩設置第一所西式教育場所,也是台灣第一所小學(今台北市士林國小),此小學基本上為實驗性的義務教育。隨後,該處所雖發生六氏先生事件,台灣總督府仍於翌年在全台灣創立國語傳習所,設置更多義務小學。1898年,國語傳習所並升格至公學校。

日治時期的義務教育除了公學校等制度外,還有專門為台灣原住民設置,且為理蕃政策重點工作的蕃童教育所與蕃人公學校及專門容納日籍學童的小學校。

殖民當局對於義務教育的規範十分嚴格,絕大多數的漢人子弟僅能於公學校就讀,僅有日本學子與少數社會上層的漢人學童能在師資設備較佳的小學校學習。 此外,即使在學校裡,族群對立的緊張關係仍時而可見。這種情形持續到1929年,總督府重新修訂了《台灣教育令》,使台灣教育體系與日本內地一體化,並開始施行內台共學,並停止使用「內地人」、「本島人」等差別性的稱呼,情況才略有改善。

19413月,《台灣教育令》再度修正,將小學校、蕃人公學校與公學校一律改稱為國民學校(保留部分蕃童教育所),至此,全台的義務教育學制才完全統一。

日治時期台、日籍兒童就學率比較 (資料來源:《台湾省51年来统计提要》第1241页)

年代

1904年

1909年

1914年

1920年

1925年

1930年

1935年

1940年

1944年

台籍

3.8%

5.5%

9.1%

25.1%

27.2%

33.1%

41.5%

57.6%

71.3%

日籍

67.7%

90.9%

94.1%

98.0%

98.3%

98.8%

99.3%

99.6%

99.6%


2006年與溪湖國校洪校長會談(2)

議題︰日據時代公學校故事

溪湖公學校創立校址,經查對已確定。洪校長再提出大正元年遷校一疑問?

民國元年,第一次遷校校址登載溪湖庄六十七番地(現電信大樓地點),是有昭和十二年溪湖庄案內圖,有案可稽。另據洪校長所持資料記載,大正元年遷校地址填寫“溪湖庄大突頭333番地”,經查該地址是地方名望家「楊春木」先生住宅。溪湖公學校是否曾借該址教學?無據可查!,因此遷到「楊春木」先生住宅說法可能是誤記。

昭和八年(1933年)我們入學時,含阿媽厝分教場一年生男女全部共計只有約150人。當時溪湖境內多數以務農為生,多一個八、九歲的兒童,男的可以飼牛,女的會帶小弟、小妹,等於多一個大人份的工作。因此除富裕家境及商家子女就學率較多以外,都不大理想。班內相差五六歲比比皆是,甚至有女生未卒業就出嫁者,也有男生在學中,就向先生請假,娶某」等發生有趣的故事。

昭和十二年阿媽厝分教場,被颱風吹襲,教室全部倒塌,五年級學生約二十名分配到本校插班合讀。我們組(班)級人數增至六十餘名。

豪華校門是當時校長“阪本喜章”向州廳爭取建立的。據傳聞阪本校長家世是日本貴族後裔,因此滿有勢力的。

造型,全台中州(併合,台中、彰化、南投三縣行政區域)數一數二外形最壯觀,豪華校門。

溪湖公學校校門昭和八年時拍攝全景,在學時看左上方彼欉木棉樹就連想“表”字,因相似讀本上漢字“表”。此樹已不存在只留懷念!!

1935年(民國二十七年)阪本校長再爭取建築,也是全州數一數二的大型鐵筋講堂,之前只有一座,木造屋頂蓋竹的「雨天體操場」用為各種典禮及集體活動場。

蓋講堂同年,擴展校庭建立運動場,動員五年級以上師生完成填平、整土工作。

昭和十七年學校舉行運動會女學生穿整齊運動服。

日治時代運動會是學校與家長聯繫大會,運動會場另設一處,遮陽天幕(帆布)、坐席(利用學生坐椅)、備有供應茶水所,等舒適的‘父兄席’(家長席)供家長參觀聲援!加油!學生。學校會前,將“運動會の案內狀(邀請書)”由學生帶回邀請家長觀覽運動會。運動會上學生除“田勁賽”以外﹐尚有趣味競賽節目如

1,“棒倒”分赤、白兩組,雙方各由四、五名護一根直立杉木,先被扳倒者即輸(高學級生)。

2,“球投”雙方各高懸一個竹籠限時間由選手投布球入籠,多者為勝(低學年級生)

3,“騎馬合戰”由三人組成一匹馬,上面乘一騎士,互相攻擊、廝殺

先落馬者輸(高學級生)。

4,“二人三腳”一組二人互將一腳綁住,成二人三腳競走(學生以外大眾亦可組隊參加)。

5,“棒押”將長約一丈杉木,雙方置於腹部臍處互相力拚被推突過中央紅線者輸(學生以外大眾亦可組隊參加)。

6,“バン競爭”競場中間設約六尺高架子,由上面懸掛用線綁住,一塊麵包(口部高)不許用手,先嚙下走入終點者贏(學生以外大眾亦可組隊參加)。

7,“球破”終場最高潮節目,高空架上,一竹骨紙面製大球,由下面拋擲布球擊破大球,球內群鳩飛出遨翔天空(拋擲手學生群)。

運動會自上午八點起到下午五點,成為校方與學生、家庭的溶合一體的一大盛舉,學生的競賽,觀眾加油聲,場內歡呼聲,始終無冷場,不亞於民俗廟會。


三叔公黑白想黑白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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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三句外來語

1,スイ—ト。甜。甘。美味。可愛。

2,スモ—ク。吸煙。煙。煙霧。

3,スナ小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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は、が、に、での使い方についての簡単なまとめ。

對學日文的外國人來說,要怎麼分別は、が、に、で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情。這裡提供一點淺顯易懂的整理讓大家來討論討論。

首先是は、が的比較。在句子中,は、が都可以用來強調在這兩個詞前面的名詞,不同的是,は代表著你去猜測交談主題是你跟交談對象都知道的事情。

例:Aさんの仕事なんですか。Aさん說私医者です。

因為"A這個人"是交談者也知道的事情(不然他跟鬼說話嗎?),在這裡は被用來強調"A這個人",連帶帶出他的工作是什麼。基本上,用は問,就用は回答。

至於が是用來強調你猜測接下來的交談主題是對方所不知道的事情,所以在新聞報導裡面,主播幾乎都用が來強調發生的事件。

例:今日午後3時ごろ、東京新宿区で火事起こりました。

因為火災在主播還沒報導前,觀眾是幾乎不可能知道的,所以會用が來強調火災。基本上,使用疑問詞時,也是一定要用が。

例:どんな鞄好きですか。

而に、で則是用來表示存在以及動作的助詞。に比較沒有動作感,意思就是說,只要用に的話,那個感覺是動作做完後,其結果或產品一直存留在原地沒有消失。

例:ここビールを造ります。(其語感就是把製造好的啤酒就這樣放在原地。)

例:駐車場車を止めて下さい。(意思就是把車停在停車場,並非強調""這個動作,而是強調把車停在停車場後就沒有離開的樣子。)

至於で剛好與に相反。で有明顯的動作感,他是強調在某地"做什麼"的語感。所以用で的話,表示動作後的結果並沒有一直留在原地或保持下去。

例:ここ車を止めて下さい。(就是真的只停一下,例如只是等紅燈,一變成綠燈後馬上就開走了,並不會留在原地。)

<
比較>
當你到區公所寫資料的時候,不知道在哪寫比較好,區公所的人跟你說:
ここ座って下さい。寫完後你就走了吧?並不會一直坐在那裡坐到天荒地老。
如果你不知道要把資料寫在哪,他會跟你說ここ書いて下さい。資料會留在表格上很久很久,所以會用に。

發表於 2008/07/23 1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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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の諺(にほんのことわざ)

末の露本の雫(すえのつゆもとのしずく)

末端的露根的水滴

葉の先の露と根元に残るしずくは、遅いにしろ早いにしろいずれそのうち消え

てしまうように、人の命も長い短いの差はあっても、やがて死ぬのは同じだと。葉尖的露水與殘留根元水滴遲早都會消失一樣,人命雖有長短,終歸也是同樣要死道理。

譯者︰田舍の小()父さん(三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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