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0日 星期日

台灣四百年歷史辛酸錄(19)︰二二八事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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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身在台灣島上的咱,不管原住民、新住民,早來慢來,同住台灣的居民,都必須知道,咱四百年間,遭受波濤起伏,克服萬難,過去歷史。關于台灣史記的書冊多種,如一一閱讀,非常費時,因此利用退休閒餘,依據各類史記,以通俗的台語七字四句連方式,著重「事」.「時」.「地」配入句內,(因此每句不限七字)以便連結”電腦”尋覓意願詳文,此辛酸錄也可當”索引”作用。
並藉此能使島民,深省過去,思考將來,如何祥和相處,同心一致,為台灣前程而努力。初次以台語四句連來表述,如有,句詞、錯字應更正之處請多多指教。
★★★★★★★
台灣四百年歷史辛酸錄(19)
因此2,28就開始 憤慨群眾怒沖氣 北中南部齊喚起 打倒阿山懲惡吏
先佔官府及電台 廣播起義全省知 號召民眾站起來 團結協力加制裁
台北警戒甚嚴備 街巷憲警滿滿是 市區槍聲處處起 民眾傷亡慘無比
此件引起全民怒 眾民憤慨不讓步 喚打阿山滿街路 社會混亂到極度
報紙停刊交通斷 官民對峙難和緩 各地組織青年團 保衛台民的安全
封建落伍的殘餘 帶頭惡首是陳儀 落伍近代五十年 征服者心來台治
台被日治五十年 好呆也有受陶冶 吸收文化的新知 新思想與新科技
思想文化大差異 官方橫暴的惡治 使台灣人難吞氣 終於爆發大抗議
事變發生難收除 政府無計來可施 陳儀暗告南京去 催討援兵待兵蒞
台灣突然的變亂 為使事變能善全 台灣選眾參譏員 欲以溝通來平亂
成立處理委員會 黃朝琴等為代理 當天向陳儀提起 建議開槍要禁止
要求戒嚴解除令 被捕人士要放行 陳儀也有條件定 不准集會及遊行
不得停工及停課 不許毆打施粗暴 答應實是有陰謀 等待援兵緩計步
 (待續)
參考資料
★★★★★★★
1947 3 1 日早上,武裝巡邏隊,依舊放哨,向一般民眾亂開槍,機槍聲處處可聞。上午十時,台北市參議會召集台灣的「國大代表」、「參政員」、「省參議員」等,組織 「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在台北市「公會堂」(今中山堂 ) 舉行成立大會。大會公推黃朝琴(省參議會議長)、周延壽(北市參議會議長)、

  黃朝琴
黃朝琴(1897年10月25日-1972年7月5日),出生於臺灣嘉義縣鹽水港(今臺南市鹽水區),臺灣外交、政治人物。早年留學日本期間,參加抗日運動,鼓吹民族思想;並赴及美國,研究國際公法,學成後赴中華民國,任職外交部。戰後,歷任省議長、國民黨中央委員等職,主持臺灣省議會近二十年,為台灣1950年代半山」派的政治人物代表。另外,雖然非建築專業出身,但黃朝琴對於建築有其獨到的見解與興趣,曾被稱為「無執照的建築師」[1][2]
    王添燈
王添(「」即「」也[1];1901年6月24日-1947年3月),臺灣政治人物臺北安坑人(今屬新北市新店區),1946年當選為臺灣省參議會參議員,並任《人民導報社長、《自由報》社長。在二二八事件發生後擔任「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宣傳組長,負責草擬《三十二條處理大綱》,隨後遭中國國民黨政府以酷刑折磨、再淋上汽油活活燒死。

王添燈(省參議員)、林忠(國民參政員)等四人為代表,向長官公署提出五項要 求:1.即刻解除戒嚴令。2.即時釋放被捕市民。3.禁止軍警開槍。4.由官民共同組織處理委員會。5.由陳儀向民眾廣播開始施行。陳儀當場接受這五項要求。 下午五時許,陳儀才廣播,大意是說:「緝煙血案已經給付很多撫恤金而解決了。我同意市參議會的建議,由官民共同組織委員會來處理此次『暴動』事件。民眾若有意見,則經由該委員會提出吧!
陳儀將這事件斥之為「暴動」來加以處理,並沒有一點歉意,因陳儀只把「處理委員會」當作為緩和或安撫台灣人民激烈抗爭的媒介而已。
1947 2 28 日下午,群眾佔據台灣廣播電台(今台北市二二八紀念館),向全台廣播台北「緝煙血案」的消息。全島民眾對陳儀政府一年多來的怨恨之氣,一時之間,全發洩出來。
事件很快擴大,北起基隆南至屏東,再蔓延到東部的宜蘭、花蓮、台東等地,幾乎遍及全島。各大城市皆發生騷動,各地憤恨不滿的群眾攻擊官署、警局,毆打「阿山」(中國大陸來的人)。台灣人民大都用木棍或投擲石頭攻擊「阿山」,被抓的僅集中監禁在某一固定地方,甚少用刀劍刺殺。但陳儀的軍警隨意開槍鎮壓,死傷 頻傳,使一般台灣人民認為武器在他們手中,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因而才要求軍警繳械,因而演變成軍警與民眾間的激烈衝突不斷,死傷人數漸多。茲將台北發生騷動後,全台各大城鎮相繼而起的概況敘述
3 3 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在台北中山堂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這個會本是奉陳儀的命令,由官民共同組成的,會議首先討論「組織大綱」,通過「團結全島人民,進行政治改革,處理二二八事件」的主旨。
 此時,傳來消息說:陳儀已違約,由南部召來增援部隊。」會場一時為之騷動,但大部分委員仍主張用談判解決。於是,推派劉明朝、林忠、王添燈、蔣渭川等二十餘人為代表前往長官公署,與公署處長及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協商後,提出六項要求:1. 軍隊限於本(3)日下午六時以前,全部召歸營房。2.由憲兵、警察、學生共同組織「治安服務隊」,負責維持治安。3.一切交通於本日下午六時以前恢復,交通整理由民眾負責。4.撥出一部分軍糧、以補食糧不足。5.軍隊撤離後,滋事軍人由柯遠芬負責,滋事民眾由處理委員會」負責處理之。6.長官公署不得以 流語謠言蠱惑民眾,並不許南部軍隊屯駐北部。陳儀再次接受這些要求。
 委員會組織了「忠義服務隊」,急功好義的青年,學生紛紛加入,以許德輝為隊長,游彌堅市長鼓勵青年學生說:「治安責任很重,你們青年學生要小心努力維持。」
 這個由官方、民意代表、民間團體組成的「二二八處理委員會」,其本來的目的是在料理事件善後問題,重要的任務在維持社會治安,防止事件繼續惡化。
3 4 日上午十時,「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召開大會,有上千的民眾擠進中山堂,來旁聽委員們討論。會議通過事項有(1)決議通知各縣市各自組織「處理委員會分 會」,以處理各地發生的事件,並推選代表參加台北市的「處理委員會」,來共同推動工作。(2)推派黃朝琴、顏欽賢(制憲代表),張晴川(北市參議員)前往 警總,要求禁止武裝隊伍出現街頭,部隊外出購物不要帶槍。(3)應履行恢復交通諾言。(4)向省內外廣播二二八事件經過,並表示本省同胞只要求省政改革, 並無其他作用。(5)今後向省內外廣播及宣傳,概由本會宣傳組統一發布。(6)電力公司不分晝夜向全台供電,使各戶得以散發各種消息。
 當時官方代表,在得知陳儀已向中央請兵,便不再參加。這次的決議除原本的善後處理,維持治安外,已加上政治改革的意圖,其用意在根本解決二二八事件,以免再發生。因事件發生和政治腐敗有絕對的關係。
★★★★★★★
參考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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